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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鎖和軍事威脅。南處境雖然十分困難,但堅決頂住壓力,絕不屈服。
1949年11月在布達佩斯舉行的情報局第三次會議透過了《南斯拉夫共產黨掌握在殺人犯和間諜手中》的決議,決議斷言,南共領導已從資產階級民族主義轉到&ldo;法西斯主義和公開背叛南斯拉夫民族利益的立場&rdo;,在南斯拉夫已建立了&ldo;法西斯式的反共警察國家制度&rdo;,因此,( 1《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史綱》,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1頁;《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聯盟歷史》,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09頁。)
1941年6月南共五屆四中全會已發現在反對情報局分子的鬥爭中,有過火的違反法制的現象,要求加以糾正。
192年8月30日《政治報》報導,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總統喬西奇已提出了《恢復名譽法》草案,要求為情報局事件和其他政治事件中受到迫害和長期監禁的人恢復名譽並給予賠償。
&ldo;反對狄託集團這幫受僱傭的間諜和殺人犯&rdo;
是各國共產黨和工人黨的&ldo;國際主義義務&rdo;。
在批判和制裁南斯拉夫的同時,蘇聯和東歐國家也清洗本國內部的&ldo;異端思想&rdo;。蘇聯批判了文藝界和科技界的&ldo;世界主義&rdo;。東歐國家製造了許多起大案和要案。阿爾巴尼亞、匈牙利、保加利亞、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等國的某些黨政領導人,以&ldo;狄託分子&rdo; 、&ldo;英美間諜&rdo;、&ldo;堅持民族主義錯誤&rdo;等罪名而受到審訊,有的慘遭殺害,有的被長期監禁。
南斯拉夫在極端困難的國際國內環境下,開始探索社會主義自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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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阿爾巴尼亞民族解放戰爭和人民民主政權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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