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虎口救人生死一線,控辯大戰劍撥弩張(第3/3 頁)
首、如實供述犯罪情節、當庭認罪,具有法定從寬情節,請法庭從輕處罰,慎用死刑。”
公訴人道:“派出所的拘留筆錄是輕微傷構不上立案標準,只能證明孟玉林曾因酒後無意中打了葉心柔,未經法院判決不能認定孟玉林有罪,更不能證明被告人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原告方有二百零六人的請願書,他們都可以證明孟玉林沒有對妻子實施過家暴。”
控辯雙方各執一詞,誰也說服不了誰。接下來是證人出庭,控辯各方質證。到了法庭辯論階段,李總最後發言。
煙雨的辯護詞:我們先來看一下原告方兩百零六人的請願書,證人們說:我們從來沒有看到孟玉林打葉心柔,我們可以證明孟玉林對妻子施行過家庭暴力。
這二百多人根據警方作的筆錄可知都不住在孟玉林家附近,相距有五百米左右,那麼他們如何能夠看到孟玉林毆打妻子?
孟玉林通常是在半夜毒打妻子,這些人可能在半夜到孟家附近監視孟玉林的一舉一動嗎?由此可證這些人所作是偽證,請法庭追究他們的偽證罪責。
根據警方兇殺現場查勘筆錄,可知這些人當晚根本就沒有到案發現場,他們根本就不能夠證明兩名被告人是故意殺人。
他們沒有看到孟玉林家暴,如何能夠證明孟玉林沒有實施家暴?他們沒有到案發現場,沒有看到兩名被告人殺人,如何能夠證明兩人是故意殺人?
鄰居證言都說不知道,農村不是城市,城市重樓深鎖,居民很有可能不知道鄰居的情況,但在農村一點小事也會傳遍十里八鄉,怎麼可能不知道孟玉林是否毆打過妻子?很明顯是在作偽證,因為他們擔心遭到孟玉樹的報復,不敢作證。
這從我朋友偷錄的錄音可以看出,證明原告方所說民憤極大全是謊言,村民是害怕孟家的勢力才不敢作證的。
張志禮證言說在半夜看到葉心柔和李冬陽坐在臺階上聊天,當時正是寒冬臘月,葉心柔身著單衣,雙手抱肩,瑟瑟發抖,兩名被告人相距一米遠。
請審判長注意一下細節,相距一米遠是陌生人的距離,兩人根本就不象是情人關係,葉心柔有意避嫌。葉心柔身穿單衣,也不象是約會,誰會願意忍受寒冷?這一點符合葉心柔是在半夜被孟玉林打出家門的供述。張志禮看了十幾分鍾,見二人只是聊天,就回臥室去睡了。如果兩名被告人是情人,葉心柔可能會一直坐在臺階上挨凍嗎?
葉心柔提出胎兒親子鑑定,證明孩子是孟玉林的,由此可知她心中沒鬼,因此不能認定兩人通姦。兇殺案後,冬陽擁抱心柔,為的是消除她心中的恐懼,喚起她求生的意志,怕她會在重傷下休克而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