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新學期與情人與朋友 下(第1/7 頁)
莫心怡同學的發言雖然嚴格,但是我認為沒什麼不對。我只是受惠於運氣和緣分,艾遠則是一股腦兒猛衝被陸呈遠同學甩了。我們實在無從辯解。
「總之這件事到此為止。話說委員長,今天放學後能不能空出點時間?我想之前跟你借的餐費也差不多該還了。」
「餐費……啊啊,的確是有這麼回事。」
這與先前提到的事有關。我想起上個月和爸爸吃飯時湊巧撞見莫心怡同學,於是先幫他墊了餐費。
金額並不大,而且我現在有爸媽給的壓歲錢,所以錢包還算充裕,沒有特別想要催債。但是莫心怡同學多半覺得一直欠錢不還,心裡不踏實吧。
拖得太久導致記憶模糊也不好,而且錢也不嫌多,所以就收下吧。
「沈念,今天就是這樣,可以嗎?」
「嗯。而且還是趕快讓他還一還吧。趁著善變的莫心怡同學改變心意之前。」
即使沒有任何安排,我也時常和沈念一起玩,所以姑且還是問沈念一聲。
陸呈遠同學面帶竊笑看著我們……不過也沒關係啦。
「知道了。那麼放學後我在家等你,到時候你再拿錢過來……」
「啊,抱歉。過年買了太多東西,手上沒有現金,可以讓我用『這個』來還嗎?」
莫心怡同學拿出來的東西不是錢,而是幾張大大寫著「抵免50元」的餐券。
而且似乎是我們上次遇見的那間家庭餐廳所發行的。
「爸媽在商店街的新年抽獎抽到,然後就拿了幾張。雖然不是錢,不過只要用這個請你吃飯就扯平了吧?」
「邏輯方面是沒錯,可是……也就是說我要和莫心怡同學去吃飯嗎?」
「好吧,確實會變成這樣。雖然我超不想的。而且你看,這個餐券上面還寫著不能轉讓給別人。」
我拿起餐券看向背面,上面清清楚楚寫著「禁止出讓、轉賣」。這個注意事項想來是為了防範轉賣,如果只是個人交易應該不至於拆穿,然而畢竟有道德問題,所以形式上最好還是由原本的持有人莫心怡同學請我吃飯吧。
然而這樣又會產生別的問題。
「……不行。」
「我想也是啦。」
我尚未發問,沈念立刻給出「x」的答案。
雖說我和莫心怡同學是朋友,沈念也知道當時的來龍去脈,但是我想世上應該沒有哪個女生能爽快地讓男朋友和其他女生吃飯。
尤其是沈念很愛吃醋,一旦鬧出那種事,也許會有一陣子不可跟我說話。
「既然這樣,沈念要不要一起來?我只要能把之前借的錢還給委員長就好,所以就算男朋友跟來也完全沒問題。當然不會請沈念就是了。」
「我我我~!雖然跟我完全沒有關係,既然這樣我也想和莫心怡一起去吃飯~那間家庭餐廳就連午餐都很貴,所以媽媽也不會帶我去。機會難得,我們大家一起去嘛,這樣絕對比較開心。」
如果是這樣,就只是地點換成比較貴的家庭餐廳,氣氛多半和平常沒什麼兩樣,這麼一來也不會有人遭到排擠。
「莫心怡同學,我姑且問一下,可以把我的150元均分給我、沈念、陸呈遠同學三個人嗎?就當成是我用莫心怡同學還我的150元請他們吃飯。」
「如果我要出的一樣都是150元,之後就隨便委員長分配嘍。只不過這樣只能點輕食或甜點,
不過我本來也沒打算要大吃特吃。」
「那就這麼說定了。」
於是除了因為社團無法參加的艾遠以外的四個人,決定前往上個月去過的那個地方。
在那個聖誕夜以後,爸爸沒有發來任何聯絡(當然也沒有聯絡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