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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十足,但同時也顯得分外精緻。我們先是碰了一杯,然後桃花嘰嘰歪歪的問了我一些問題,例如對人生、感情、事業、婚姻的一些看法。這些東西,除了婚姻我未曾涉足而顯得無知以外,其他的我倒是來者不拒,信口開河胡侃了一頓。
可是,當我侃得差不多的時候,伸出筷子正要去挾菜,卻發現盤裡的菜已經所剩無幾了,而桃花正在滿嘴流油地狼吞虎嚥。我後背頓時生起一陣涼意,不無愕然地看著她,這個速度也太快了吧?
桃花被我看得似乎有點不好意思了,脖子一梗一梗地嚥下嘴裡的食物,說:見笑,我實在太餓了,就吃得快了點,不過咱倆誰跟誰啊,你應該不會介意。對了,老滅你也快點吃吧,不夠了咱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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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愛情如狼似虎(11)
雖然那次桃花請客我沒吃飽,回來還泡了一桶泡麵充飢,但這份人情我領了。人家又不短你一毛錢房租,你也沒有什麼地方值得別人巴結,因此這人情來得格外的難能可貴,令人念念不忘,總想以牙還牙的報答人家。
有一次,我半夜實在無聊,對遊戲也生出厭惡之心,想睡又睡不著,遂光著身子來到陽臺。天上有星星,也有月亮,周遭的市聲也大致平息,顯得格外寧靜。我就披著這光明的夜色仰望這深邃的夜空,想起前塵往事,宇宙的廣袤和人類的渺小,千里之外的親人,我就傻傻的想流淚。
當然,我沒叫淚滾出來,我只是回到桌子前,開啟電腦的記事本,寫了篇東拉西扯的文章,擬名為《這一切讓我想在凌晨兩點裸奔》,然後點開一家報紙的副刊,往那郵箱傳送過去。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我的狗屁文章就被刊用了,還騙了三百塊錢的稿費。這讓我羞愧交加,自從畢業後,我就在十丈軟紅裡蠅營狗苟,文字已經離我越來越遠了。因此,我暗中認為選用我文章的編輯一定哪根筋搭錯了,要不就是被主編無故痛罵一頓後的報復行為,故意濫發稿件,讓我撞了狗屎運。
不過,這羞愧只持續了三秒鐘,我很快就開始高興了,撿到三百塊錢總比掉三百塊錢讓人高興得多。結果,我用這筆稿費宴請了桃花,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讓我十分滿意。
那天好像是週六,我們酒足飯飽出來到大街上打車。夜風吹來,她黑色的頭髮輕輕揚起,如果不是站在馬路牙子上,我真要錯覺成凌波仙子了。
一輛空駛的計程車很快被攔住,我鑽進後,卻發現她沒有跟進來,我納悶地問:你怎麼不上車啊?不回去了?
桃花輕輕一笑,朝我擺了擺手,說:我今晚就不回去了,你先回吧,明兒見。
我也擠眉弄眼的笑了笑,就讓司機載著我一個人回去了。也不知是我喝多了犯迷糊,昏昏欲睡沒把話說清楚,還是那司機本身也是一草包,方向感太差,反正我們兩個人迷路了,繞了半天才總算找到我居住的這個半高檔小區。
打車費一共52塊,我掏出一張面值50的人民幣,遞給司機說:那兩塊零錢不用找了,謝謝。那哥們愣了愣說:找什麼呀,你還差兩塊錢呢。我沒再理他,徑自開啟車門下來。
沒想到那丫挺也抽風似地跟了出來,拽著我胳膊說:你不缺那兩塊錢吧?我撥開他的手,冷冷地說:我缺。丫挺臉色變了,嘶地一聲吸口長氣:那你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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