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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也就是說,早在那個時候,被害人就對鬼島產業不抱希望了,即便鬼島產業往後變得再有多麼的不堪收拾,大室悅史也不存在後顧之憂。&rdo;
&ldo;另一點是被害人的資產問題。這裡面貪汙的味道很濃。他在經理換馬的糾紛中受到了株連確是事實,但要說得更準確一點,是由於私自挪用公款的事被人家戳穿了,取代鬼島經理的新領導層可能早就調查了他的瀆職行為,作為懲罰才把他攆出公司的。&rdo;
&ldo;被害人還有這樣的情況?要深挖一下他的陰暗面。&rdo;水澤尤其注意被害人的品行。多年的職業經驗告訴他,象大室這類紳士式的人物,有不少是因為幹了不可告人的勾當而導致被害。或許對大室的犯罪,就是由大室自身的犯罪引起的。
另一名警探站起來,開始報告對現場調查的分析。
&ldo;由於俱樂部老闆臨危不懼,處置得當,雖然發生過一場毆鬥,人們所在的位置基本上沒亂。根據大家的證詞,每個人在什麼地方,我們都標示在這個圖板上。&rdo;
報告人的手指向一塊可移式白色圖板。
&ldo;請等一等,你認為那些證言的可靠程度怎麼樣?&rdo;水澤打斷了他的講話。
&ldo;應該說是相當大的。因為目擊者不是一個人,老闆要求大家互相證實當時的位置,圖上每個人的所在地點全都得到當場兩人以上的確認。&rdo;
&ldo;好的。按圖上標明的位置,從現場逃跑的四個人在跳舞剛收場的時候,都坐在客席上,一個在這兒,三個在那兒,和舞池裡的人有一定的距離。而大室悅史是在舞池裡遇害的,把他們四個當成兇手,說得通嗎?&rdo;
是啊!現場偵察結果證實,兇手只有十分接近被害人,才能以那種方式行刺。然而在發生兇殺的時刻,涉嫌犯罪的四個人都不在被害人近旁‐‐水澤的提問動搖了一部分與會者對四名逃犯必然是直接殺人兇手的假定。
&ldo;警部,你這麼看未免太直觀了。&rdo;麻布警署的桂木警部補反駁說。&ldo;犯人作案的時候,俱樂部裡很黑。他借著黑暗掩護接近被害人,從背後給大室一下之後馬上退回到自己的席位上。我認為可能是這樣。&rdo;
桂木四十多歲,短粗胖,紅臉膛,大嗓門兒。他的意見蓋過了會場上的一片討論聲。不單是因為嗓門兒大,這種想法也有它的代表性。
&ldo;不錯,兇手是乘黑暗下手的,所以他不能留在行刺的原地等著場內變亮。&rdo;水澤頓了片刻,隨即又提出了另一個疑點,&ldo;可是,在場的人誰也提供不出他們四個之中的任何一個,擠進舞池接近被害人的證詞,這該怎麼解釋?&rdo;
桂木立即回答:&ldo;警部,正象剛才說的,場內暗得看不清人的行動,所以才有可能行刺。更何況跳舞的那些人的心思全在自己的舞伴身上,當時那種勁頭兒,別說是擠進個把人,就是擠進一頭大黑熊,他們也不一定顧得上。&rdo;
&ldo;這點我懂。不過舞池裡那麼擠擠揸揸的,兇手要擠進去殺人,還要立刻再退出來。對這麼個硬是擠來撞去的入侵者,難道就沒一個人會察覺到?&rdo;
&ldo;就因為舞池裡很擁擠,誰擠了別人,誰捱了別人的擠,彼此才都不放在心上。&rdo;
&ldo;那麼,在暗得認不清人的情況下,兇手怎麼能摸得準大室呢?&rdo;
&ldo;當然是燈亮著的時候就看好了目標,燈黑了之後再摸上去的。&rdo;
&ldo;請不要忽略了,跳舞的人群是移動著的,並且兇殺不是發生在剛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