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談戀愛不如養狗(第2/2 頁)
“你……”陳俊戒備地用看神經病的眼神打量著林聽,“你真不想跟我談朋友?”
林聽一對白眼翻上天:“談戀愛?我還不如養條狗。”
跟他談戀愛?
多晦氣啊。
陳俊沉默著,眼神從迷茫困惑逐漸變為堅定:“我明白了,這又是你的新花樣對吧?呵,以退為進?”
林聽:“……?”
言情文男主都標配不長嘴也沒有聽覺嗎?
竟然比甲方還難溝通。
林聽下意識攥緊拳頭,以免自己壓不住怒火給他一巴掌。
眾所周知,男主不能打,除非她想嘎。
她的手被一團硬物硌到。
林聽一愣,意識到那是什麼後瞬間覺得自己傻逼了。
她都把作為證據的情書搶回來了,還跟他浪費口舌幹嘛呢?
林聽果斷扔下一句“愛信不信”,然後轉身便走。
西北風捎來陳俊的無能怒喝:
“林聽!今天是你唯一的機會!”
“你敢走,我連配合演戲的機會都不給你!”
林聽揉了揉耳朵。
好像聽見鬼在嚎。
晦氣。
她雙手插兜,走在漫天白雪裡,順手把催命符塞進路邊賣烤苞米的大叔的爐子裡。
火苗吞掉情書。
留下林聽的清白和小命。
零下二十度的氣溫裡,冷冽的西北風打在臉上,陣陣鈍痛提醒著她這不是夢。
她真的穿書了。
所以——
這件事她要爛在肚子裡,絕對不能讓第二個人知道她向陳俊表過白……
“姑娘,跟你物件生氣了?”
烤苞米大叔咯嘣咯嘣磕著瓜子,兩隻眼睛裡八卦之火熊熊燃燒。
林聽:“……?”
怎麼還有目擊證人?
小攤旁,一個穿著黑色羽絨服、長得比陳俊帥八百個來回的青年也望著林聽。
他的臉上沒什麼表情,眼中也沒情緒,看起來高冷極了——如果他的手裡沒拿著一棒啃了一半的烤苞米的話。
林聽:“……”
目擊證人竟然還是組團來的!
想想冤種女配那牢底坐穿的結局和陳俊未知的報復,林聽狠狠嚥了口口水。
“我用你倆的生命保證,我跟他沒半毛錢關係!”
認是不可能認的,萬一陳俊腦抽讓他倆作人證又嘎了她該怎麼辦?
林聽看看二位目擊證人,又瞥了眼燒得正旺的爐火。
魯迅先生說,只有死人才會永遠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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