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往事(11)(第2/3 頁)
老劉和歐陽不動聲色,心底卻對沙市警方低看了一眼。
閒來無事,老劉和歐陽你一句我一句的正猜測黃醉極有可能是因為家庭矛盾離家出走,沙市刑警支隊終於打了電話給王星,應該是向他反饋黃醉等四人的資訊。
王星下了車接聽電話。
大半個小時後,王星一臉震驚的回到車裡,說:“李怡、何小月分別在2006年7月、2007年8月被家屬報警失蹤,並分別在同年被列為失蹤人口,現在依然下落不明。龍芷怡於2005年7月被報警失蹤,同年被列為失蹤人口,2009年易州市城區一處房地產施工,在荒地裡挖出一具屍骨,經dna檢測,死者就是龍芷怡。龍芷怡的骨骼有多處骨折,包括頭骨、胸骨、胯骨、腿骨,應當為他殺,但這起兇殺案一直未告破,成了一宗懸案。”
老劉和歐陽瞠目結舌。
王星補充道:“李怡和何小月失蹤的地點分別在沙市、永城。”
“失蹤、死亡的三人都是沙市人,何小月和龍芷怡分別在永城、易州經商,何小月在永城開辦了一家高檔美容美髮機構,龍芷怡在易州經營一家微整形機構。李怡當年在沙市經營一家五星級酒店。”
“至於黃醉,資訊科的同志說,黃醉名下並無產業或固定資產,而且自2006年8月開始,其名下的電話號碼、銀行賬戶,再無任何通話、出入賬記錄。也就是說,黃醉極有可能在那時候就已經失蹤,但家屬一直未報警。”
如果黃醉也已失蹤,那麼她和另三人的失蹤、死亡就顯得格外耐人尋味。這四人的失蹤或死亡,若單個來看,似乎並無共性。李怡、何小月、龍芷怡失蹤、死亡的地點不在同一個城市,時間間隔也不近,黃醉“失蹤”的地點和時間雖然與李怡有所重合,但黃醉家屬一直未報警,種種因素使得這些案件沒有併案調查。
但王星、歐陽、老劉卻知道這四人是閨蜜,且知道他們四人極有可能共同犯下了輪.奸王康一案。這樣一來,這四人的失蹤或死亡,屬於隨機巧合事件的可能性就相當值得懷疑。
龍芷怡已經被證實死亡,那麼黃醉、李怡、何小月仍舊生還的可能性極低。
三人相互對視一眼,爾後不約而同的迅速推開車門,直奔畫室。
譚歡正在關門,準備外出吃中飯,見老劉等三人去而復返,盯著她看的眼神十分奇怪,有懷疑、審視,還莫名其妙的多了一絲若有若無的同情。
王星將黃醉等四人的情況複述了一遍後,在譚歡的大驚失色中,老劉說:“譚女士,您母親極有可能不是離家出走,而是失蹤。她與李怡、何小月很有可能已經凶多吉少。我們也懷疑王康出於報復,是這一系列案件的兇手。事情到了這一步,請您務必配合我們的工作。”
譚歡面色蒼白,點了點頭,重新開啟門,將三人迎了進去。
“對於您的母親黃醉女士,為什麼您會認為她是離家出走,而且十多年了,您和您的家人都沒有報警?”會客室裡,老劉開門見山的提出疑問。
“從小到大,我都只是一個有父母的‘孤兒’。”譚歡語帶哽咽,卻語出驚人。
三人不動聲色的等她說完。
“我母親19歲的時候和我父親同居,20歲的時候生下我。我父親略有資財,但我母親生下我後就染上了賭博的惡習。在她23歲的時候,由於不滿我父親斷了她的一切經濟來源,和一個大了她30歲的臺灣男人去了沿海地區。我父親忙於生意,從未管教過我。在他看來,他管教我的方式就是給錢,聽話就多給,不聽話就少給。”
“我父親不止我母親一個女人,他們沒有結過婚,也沒有扯過證。我母親到底是不是我父親的原配我不知道,我父親有幾個女人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錢,甚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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