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孃家(第1/2 頁)
陳道明媽媽馬二丫,一直就是個不講道理的。
平日裡,她就是個胡攪蠻纏的人。陳道明和林初春從小定的娃娃親,馬二丫沒花過一分錢,也沒給林初春買過一身衣服。
是她先說陳道明被團長家的閨女看中,以後前程無量。結果林初春定親的時候,她又來鬧,無非就是想佔點便宜。
在村裡在,她的口碑要比王愛華差很多。
現在,林初春和陳道明一起回來。兒子被迫退伍,團長親家沒了,還要花錢娶林初春,馬二丫如何能願意。
她站在王愛華家的院子裡雙手拍著大腿,一跳三丈高,又是哭又是喊,聲音尖銳而嘹亮,直接傳出幾里地去。
難怪王愛華和馬二丫一直不對付,這兩個人都不是太講理的人。
馬二丫罵,王愛華也罵,兩個人面對面的罵,根本顧不上院子裡跪著的陳道明和林初春。
宋癝冬看了一會,用胳膊肘搗了搗林初夏,無聲地詢問:“我們要不要進去拉架?”
要是有人看見他這個新女婿回來,不幫著老丈母孃,就怕有人會去王愛華面前挑事。
林初夏搖搖頭,扯著宋癝冬又往人群后面退了退。
湊在宋癝冬耳邊小聲道:“我們先看看,我媽在家裡不會吃虧的。”
她才不去拉架,沒看林衛東和陳道明爸站在一旁看著,根本連拉扯的意思都沒有。
還有林初夏的二姑,也只站在廚房看著沒說話。
不用說,不讓這兩個女人發洩好,誰去拉架誰倒黴。
就連陳道明和林初春不也老老實實地跪著,也沒說上去攔住各自的親媽。她本來就不得王愛華的喜歡,才不會去自討苦吃。
陳道明媽鬧,也不過是給林初春一個下馬威,或者說,是給王愛華一個難堪。
林初夏也知道,陳道明要娶媳婦,她這個做媽的最多為難為難,她是攔不住的自己兒子的。
書裡的陳道明,就是個極有主意的人。
就算是女主,林初春也不是人見人愛的,她和馬二丫的婆媳矛盾也沒少過。林初春能一直立於不敗之地,男主陳道明功不可沒。
他不愚孝,且還十分的戀愛腦。大事小事,陳道明都是偏向林初春的。
如果不是因為林初夏是書中的炮灰,連三集都沒活到,就陳道明對林初春的好,林初夏也要挑起大拇指羨慕三分。
漸漸的,兩個親家的對決到了尾聲,林衛東和陳道明爸兩人各拉著自己的媳婦勸。
再加上圍觀的鄰居們,林家和陳家終於談到了林初春和陳道明的親事。
吵歸吵鬧歸鬧,娶媳婦嫁閨女兩家還是要坐下來商談的。
不過,林初春嫁給陳道明可以,陳道明媽說了,彩禮一分沒有。什麼三轉一響四十六條腿,統統沒有。
不是她苛刻媳婦,也不是她馬二丫出不起這個錢,是林初春不配。
你一個黃花大閨女,都跟人私奔了,還要什麼臉面要彩禮。
雖然林初春私奔物件是她兒子,可這也半點不耽誤陳道明媽看不起林初夏。
反正林初春已經被她家兒子睡了,這親事真的不成,吃虧的又不是她家陳道明。要是林初春肚子裡再揣上個崽,馬二丫就敢張口讓王愛華倒貼。
陳道明到底是小說中的男主,也沒任由他媽胡攪蠻纏。
他當兵這幾年雖然掙得不多,卻也攢下來不少。自己的父母不肯出錢,陳道明自己腰桿子直,自己就把結婚娶媳婦的彩禮給解決了。
最後說好,陳道明給一百八十八塊錢的聘禮,家裡簡單收拾一下,再買輛腳踏車。
買腳踏車是因為陳道明剛轉業回來,廠裡能不能分到宿舍還難說。陳道明得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