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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吃飯,但沒想到在飯店裡一露面,便有人認出他是妮的老公,竟吼著讓他給簽字留念呢,這樣一鬧,害得他立登馬沒了胃口,家不能回,便只好也跑到這裡來了。
聽到劉遠民竟還餓著肚子,我趕緊讓其先用起餐來。劉遠民一邊客氣地說著‘這樣不好吧,等等大家’,卻一邊用了起來。
看到劉遠民很搞笑的樣子,再想想妮剛才說的那一番話,我在心裡不禁笑起這夫妻倆來:“哎,人呀,有多少做夢都想著成為名人,但有些成了名了卻覺得這名多餘,凡人不知道做名人的難處,名人有的卻嚮往普通老百姓的安閒與自在的生活,這做人呀,還真難!
第二十八章:龍虎之鬥
曼特在歌壇所投下的這一枚一千萬的“原子彈”使形勢在近一步惡化,在隨後的日子裡,來自對妮的騷擾更是火上澆油般歷害起來。妮除過受到那些崇拜她的歌迷們的騷擾之外,並有幾家有權威的還是無權威的唱片公司竟登門拜訪欲與她簽約出第二盤第三盤專輯了,僅次還是其中之一,這其二嘛,央視及一些地方娛樂頻道也聞風登門而至或電話聯絡請她“出山”上各種匯演及給其開演唱會……當這一切變成眼睜睜的事實而擺在妮的面前時,妮長吁一口氣在心裡笑自己道:“沒想到你竟紅成這樣了!”當然,對於這些出乎意料的“收穫”,妮當然是不肯接收了,卻反而更增強了她的逆返心裡,更使她對曼特的這種做法反感至極。這也怪不得妮呀,妮不是說過了嘛?她現在過的很充實,很滿足,雖然這曼特是處於好意,但這好意卻沒有用到刀刃上,最終便導至了這樣的惡果。
劉遠民與曼特的官司是打定了。在這件事上,妮因反感也表現出了不依不饒的態度。其實,那天從香港回來後沒多長時間,一次偶然的機會里,妮曾無意中向我提起過和曼特經過這第二次見面曼特的一些表現已開始令她有了一絲感動,如果曼特能在關於出版這張專輯的事上不和她較勁的話,她保不定還會對曼特的那番話做一次考慮的,雖然她不願做二婚女人,可如果曼特在這件事上不與她計較,只要再加把勁兒追上她一段時間,她說不定會一時矛塞大開和劉遠民離了這婚,而選擇與曼特重新戀愛,最終走進結婚禮堂的,當初,她選擇劉遠民時畢竟是有著曼特的影子的,比如劉遠民開朗,幽默,並且擁有自己的事業,可以算得上一個成功的男人,這些都是曼特所具備的,這也是她當初對曼特心動的重要原因,從而後來過渡到了劉遠民身上,但現在一切都晚了,曼特竟在妮的愛好上幫了妮的“倒忙”,由此,曼特在妮心中的距離也越來越遙遠了。
妮和劉遠民打的這場官司很容易看出孰輸孰贏,曼特因在沒有得到當事人允許的情況下,竟自作主張利用妮的名字,肖像等從事了事物的廣告或銷售活動,從而使當事人的生活及一些正常的社會活動受到了影響,並給當事人造成了名譽,經濟等等方面的損失,這在常人眼裡,都可以分辯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說聘請律師來作解釋了。在商場上混得滾瓜爛熟的劉遠民是一眼就能看出這其中的“門道”的。所以,他對贏取這場官司抱有極大的把握,但劉遠民也知道在這贏的把握背後卻要取決於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妮告不告這曼特?妮是自己的老婆,再加上妮對曼特的反感程度之深,這個因素是不必擔憂了。
劉遠民說忙完手頭上的事之後再聘請律師將曼特送上法庭,他究竟是在忙什麼事呢?這還要從劉遠民開辦公司說起。
劉遠民的公司主要以研發,生產,經營膝上型電腦為主要專案,劉遠民為公司法人代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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