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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衛,故籍冊快馬加鞭,從章華郡調至了長安,過御史臺。
就在他籍冊調至御史臺審查的第二天。
一封措辭嚴厲、指責朱恪的彈劾從御史臺發出,宣於朝會,一言激起千層浪。
其中鋒芒突出的指出了朱恪兩宗大罪‐‐
罪責之一,在與明貞太主婚期,太主未歿時與家奴私通,犯下通姦之罪,按本朝律法當徒城旦兩年,他未曾服刑,便是戴罪刑徒之身,竟以刑徒之身受爵受官,屬欺君大不敬。
罪責之二,串通章華郡守吳儷,私改幼女籍冊避罰,證據便是前些日子昭告天下的指婚聖旨。聖旨上朱令月的年齡是十六歲,而籍冊中還留著十三歲,沒來得及改過來,正是他罪名的鐵證。
御史臺那個在&ldo;丹砂&rdo;事件中被老御史按下手腕的青年御史再次執筆,未經御史中丞、大夫的審議,直接在朝上彈劾,直達聖聽,宣之天下。
青年御史言辭懇切,擲地有聲:&ldo;移風易俗,教化萬民,以正理綱,善莫大焉。毀人倫、敗人綱,禮樂崩壞之始也。臣請陛下旨徹查。&rdo;
百官喧騰。
&ldo;丞相如何看?&rdo;皇帝問詢。
鄭沅位列百官之前,沉默良久,方道:&ldo;平陽侯曾尚明貞太主,又是皇后殿下親父,臣以為,當罷黜官職,暫留爵位,過責可追,但事涉內事,當請宗正寺與大長秋協同查辦。&rdo;
鄭沅提議當作家事來辦,群臣中多頷首微應和者。
皇帝卻轉頭問廷尉:&rdo;張卿以為呢?&ldo;
廷尉張紹振袍出列,斬釘截鐵道:&ldo;若依御史臺彈劾的罪名,平陽侯已觸犯國律,既觸國法,自當由臣來辦,若因平陽侯是國丈就著宗正寺輕查,必令法度廢弛,人心不安。&rdo;
依然應和者眾。
……
朝堂上的議事,訊息很快傳至長信宮,鄭太后心頭涼了一大半,下詔令朱晏亭來見,宮人很快去而復返,說皇后不在椒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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