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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李理不直氣也壯。
於磐笑了:“知道了,那吃肉吧。”
李朝聞超聽話地塞了一大口碎肉:“肉還是很香的。”
“我在這快一年啦,哪裡好吃還是知道的。”
“怪不得。”
李朝聞像只小倉鼠一樣嚼嚼嚼。
真是服了,這人怎麼這麼可愛啊?於磐想。
三小時前,他和他還是相識後迴歸人海、這輩子都不會再遇的“故人”,而此刻他們在在北緯64度的小飯館裡,面對面吃同一盤烤肉,自然而然,好像火車歸入它本應行駛的軌道。
接近八點,餐廳裡開始放歌,一首帶鼓點的巴爾幹民謠。
李朝聞跟著節奏搖頭晃腦,他雙手撐著頭,注視著於磐解決最後一口黃米飯:“我就說,愛吃東西的人是永遠不會對生活失去希望的。”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於磐以為他說的是自己:“你怎麼不問我為什麼從臺灣來冰島?”
“因為冰島在世界之外。”
“嗯?”於磐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們都在冰島了,幹嘛還總想著現實裡的事。”李朝聞一本正經地說,說完笑得眼睛眯成一條縫。
於磐也笑:“那在冰島應該想什麼事?”
這他問得太快了,還沒編全呢,李朝聞只好現想:“嗯……拍電影!”
他的聲音輕盈得快要飛起來,拽起於磐就往外跑。
跑到彩虹街上,李朝聞端起攝像機對準道路盡頭的教堂,聚焦、拉近,教堂像一顆巨大的冰錐,直插入夜空的心臟,天空出了白色的血。
他頂著上坡往前跑,畫面跟著他晃動,教堂成了幻影,燈光像血一樣暈染開。
李朝聞的畫外音問道:“這教堂叫什麼?”
“hallgriskirkja{哈爾格林姆教堂}”於磐追在他後面,嘴裡吐出一大串冰島語音節。
小李放肆地笑:“你再說一遍。”
鏡頭轉向於磐的臉,沒調焦,只能特寫嘴部,毛孔都看得清清楚楚。
“hallgriskirkja” 於磐邊說邊笑,露出一隻虎牙。
李朝聞再朝於磐走過去,把攝像機塞進他手裡,自己則啪地一下躺在彩虹街那條紅色的槓上,紅衣服和塗料融為一體,他也不管地上有雪,嘎嘎樂著往前爬。
瘋了。
爬夠了,李朝聞就坐起來,把手擋在鏡頭前,喊咔。
他自己看回放,笑得彎了腰。
於磐在旁邊搖頭,偶爾忍不住跟著他笑兩聲,他想:簡直不可思議,我怎麼會配合別人做這種傻事?
等李朝聞把氣喘勻,於磐給他撣撣身上的雪,說道:“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覺得,可能會被警察當街抓起來。”
小李斂起笑容,把攝像機的翻蓋掰開,抵在於磐太陽穴上:
“我就是警察,你不許動。”
這回於磐咧開嘴笑了,眼角都長出了魚尾紋:“靠北啊,你饒了我吧。”
多巴胺分泌過多,果然會失眠。
冰島的午夜十二點,李朝聞仍然在床上翻來覆去,最後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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