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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什麼生意,只要做得好了,都免不了被人效法。
在這個沒有版權意識的時代,模仿者更是膽大包天,企圖後來居上。
更何況,開書局這種事,本來就和版權沒有什麼關係的。
自從晉江書局捧紅了幾個大神, 靠通俗小說賺得盆滿缽滿之後,類似的書局就如雨後春筍一般,迅速崛起。
一開始,這些書局只是招募一些原本就以寫話本為生的落第舉子,讓他們仿照晉江書局的熱門暢銷書來寫。
但同一個故事,就算是放在後世,讓男人來寫和讓女人來寫,本來就有很大的差異。
更何況,這個時代的男人,普遍蔑視女子,把女子當做附庸。對於女子為自身權益所做出的努力,在他們看來,全都是離經叛道,不知所謂。
為晉江書局提供書稿的女作者,正是為他們所鄙視的女子之罪。
他們覺得,這些女子不守婦道,都該沉溏以正視聽才是。
所以說,那些書局的老闆讓他們仿照那些女子的書寫東西,對他們來說,就是一種侮辱。
當即就有一大半的人嚴詞拒絕了。
對此,那些老闆也不強求。
畢竟,這世上的落第舉子那麼多,肯為五斗米而折腰的,更是不知凡幾。他們不肯寫,自然有的是人肯寫。
這些老闆想的是不錯,當他們開出高價之後,那些口口聲聲不屑與女子爭鋒的落第舉子,至少有一半都屈服於「鈔能力」之下了。
但鈔能力可以讓他們屈服動筆,卻不能改變他們根深蒂固的蔑視女子的思想。
這樣一群人,縱然給了他們藍本,能寫出什麼東西,可想而知。
而這類書的受眾都是閨中女子,所以理所當然的,這些書局的第一批書,全部撲街了。
商人重利。
他們的道德底線可能不低,但是對新事物的接受速度,比一般人要快得多。
在知道了什麼樣的小說能夠賺錢之後,他們自然會和那些拿錢寫書的人商議。
另一方面,他們也花高價,從晉江書局去挖已經成名了的女作家。
那個年代,還是一個笑娼不笑貧的年代。
而這些從家裡出來的女孩子,很清楚她們安身立命的本錢究竟是什麼。
是她們的一腔心氣,還有就是不屬於男兒的氣節。
在她們走投無路的時候,是晉江書局給了她們生路。
如今她們成名了,如果因為錢財棄晉江而去,別人當面或許不會說她們什麼,但背地裡卻一定會說的很難聽。
當初她們不顧前途磨難,毅然離開了安逸的家,世人大多數都不理解她們,但也未嘗不佩服她們那一腔孤勇之氣。
所以,挖人計劃以失敗告終。
通俗小說這塊肉,實在是太大太香了。要讓他們捨去不吃,那無異於讓一個餓了三天的乞丐,面對一碗香噴噴的肉粥,卻嗤之以鼻。
既然舍不下,挖人又不成,那就只有自己培養了。
他們堅持認為,那些書生之所以寫不出讓人滿意的東西,肯定是錢沒有使夠。
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這個道理用在這裡,也適用。
錢果然是個好東西呀!
特別是對於生活窘迫的人來說,錢的確是萬能的。
畢竟,他自己可以有氣節,可以不吃飯,但總不能讓父母妻兒也跟著挨餓吧?
那些真正不顧家人死活的,哪怕到老都沒個功名,也還一直考呢。
可以說,書商們用錢,成功策反了一批讀過書的男人,讓他們站在女人的角度,寫通俗小說批判男人。
這世間有一個很通俗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