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說錯話(第1/3 頁)
“切,你的那些鬼心思,當人不知道嗎?
不就是拿些小錢試試,能成就大賺,
如果不成,自己開個新店也不虧,你當人是傻子。”
老王毫不客氣,鄙夷的斜眼看他。
……,老楊不好反駁,實在是有些沒底氣,
斜眼望去,老袁臉色也有些泛紅,氣氛一時僵住了。
“楊生,你的意思我怕是明白了;
袁伯父,你也是同樣的意思吧。”
白滿川見沒人說話,琢磨一下問道。
“小白,慚愧……。”袁父囁嚅著應了一聲。
“在商言商,天經地義。”白滿川安慰一句。
只一瞬間,看著面前幾個港商,他算是徹底瞭解了。
有人情,不算多;
有眼光,不長遠;
眼前利益大過天。
也難怪,偏安一隅,又被打壓多年,多少有些‘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怎麼能和內地比?
國內的人民,身上少有階級奴性,
他們即使身處貧困,也在不停的尋找,想要改變命運的機會。
不像嘴裡高唱瓶燈的族群,反而很在意,自己所謂的貴族血脈,
甚至,把世代做管家,都要拿來炫耀。
世代做奴才,還做到自豪感爆棚,這還是什麼心態?
實在搞不懂,求助下,問問萬能的網友,線上等,並不急。
想到這裡,難免有些輕蔑,
剛才懶得做、怕麻煩的想法,也消散的無影無蹤。
他拍下手,引起大家的注意說:
“不如我們幾個組團,一起做這一單生意。
我出方案,聯絡無線臺、寫活動宣傳曲、聯絡代言人;
聯絡東方日報;幫助老王研發裝置。”
“老王負責研發、生產、銷售裝置。”
“您二位每人出十五萬,十萬元經費你們拿去做活動經費,至少要聯絡開十間KTV;
十萬給老王搞裝置;另十萬我聯絡用。”
“收入這一塊,首先是十間店的合作費用,每間百萬港元,包括三套裝置,以及宣傳推廣;
比賽活動有歌星代言;
開業期間,有不少於十名的專業歌手,會到店演出;
有合作電視和報紙的宣傳;
可以優惠價獲得,電視臺比賽時的廣告位。”
“再就是合作單位的廣告分成。
這部分收入分四份,大家均分。
大家有什麼想法,請說出來。”
“哦,”老王舉手,有些不好意思的出聲。
見眾人看向他:“好像我有些佔便宜……,我賣裝置應該是賺錢的,這些拿出來大家分吧。”
“前期,各家KTV的裝置利潤,大家均分;
一年以後的裝置利潤,我們不參與。有意見嗎?”
他這樣建議,實在是不想長期參與這個生意。
“後面的錢可以留給你,不過這份人情不能忘。”
幾人簡單交流,老袁出面表態。
“嘿嘿,沒問題,我老王是最夠朋友的。”
KTV的事情,暫時就這樣決定。
這幾天,前期的費用,會分別轉到各自戶頭,
等這裡的事情談妥,大家再分頭行動。
這次的主要工作,是成立合作公司的事情。
經過商議,幾人擬出一些條款,作為和這邊商議的底稿,內容包括:
建議在港島,成立一家貿易公司,由在座各方和本地派人,共同成為新公司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