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再生人(下)(第1/3 頁)
陳彥祖做了一個夢。
夢裡的他回到了2008年,以旁觀者的視角,掃視何象飛死前幾個月的生活。
“何象飛,我要和你一刀兩斷!就算你跪下來求我,我也不會理你!”
費力拖著行李箱離開的女人是……名字已經記不得了,似乎也是個律師。
現在想想,自己那時候真的很蠢。
選女朋友的第一條不是人品也不是相貌身材,而是身家和職業。
其實兩個人一起生活,職業能影響多少?做律師還是做文員,能有多少區別?
不管做哪行的女人都需要關心需要在意,需要浪漫需要儀式感,這些都是何象飛給不出的。
他能給的除了錢,就只有傷害。
為了贏官司偷看她的檔案,還怪她沒有收好,自己只是無意中發現,因此不承擔責任。
當然。堂堂何象飛,做事怎麼會被人抓住法律破綻呢?
分手就分手好了,那是你的損失。
“對不起何先生,經過一致表決,我們決定拒絕接受你的捐款。”
這是曾經生活過的孤兒院。
新建校舍面臨資金困難工程難以為繼,自己好心捐五百萬,居然被拒絕。
原因僅僅是因為,捐款的同時想要在孤兒院裡立一座雕像,讓人知道這裡曾經走出一位非常成功的大狀。
這個要求被斷然拒絕,還惹來一片罵聲。
這也不能完全怪他們。
畢竟正是因為何象飛幫地產商打官司,才導致養大自己的這家孤兒院被拆除,不得不另覓土地新建校舍。
在管理層以及那些孤兒眼裡,何象飛就是叛徒,怎麼可能為他樹碑?
沒辦法,地產商給的律師費實在太多了。
和錢相比,背叛曾經的生活,就像背叛朋友、愛人一樣,又算得了什麼?
只要錢給的夠多,何象飛連靈魂都可以出賣,何況區區孤兒院。
一棟破房子有什麼可留戀,再建就是了,這些人就是頑固。
只有校長是例外。
老校長並沒有怪自己,也沒有罵人,相反還在電話裡道歉。
稱何象飛變成今天這樣子,孤兒院也要負一定責任。今後一定會提高學生德育,不讓類似情況再出現。
“師父,我決定轉行,也不想人知道是你的徒弟。希望大家今後不要聯絡不要見面,街上遇到也最好當不認識。”
這是自己的徒弟。
他曾經視何象飛為偶像,費了好大力氣,才成功拜偶像為師。
直到真的成為徒弟之後,才知道以前所知訊息,沒幾句是真的。
傻小子,偶像本來就是打造出來騙人的,怎麼可以當真?
近距離接觸偶像本就是充滿危險,容易受到傷害的行為。
何況這個偶像是何象飛。
讓一個年紀輕輕充滿熱情的年輕人,接觸到各種黑暗以及爾虞我詐,陰謀詭計。看著自己偶像,為了贏官司,無所不用其極,出賣好友、愚弄證人,是有點殘忍。
不過遊戲就是這麼玩的,讓你早點看清楚,也好做判斷。
既然不能接受早點離開也好。
只不過看到他失望的眼神,心裡還是有點不是滋味。
這是……自己臨死時的樣子?
夢境中,何象飛面色青紫呼吸急促,拼命按床頭的呼叫器,卻沒有任何人來救助。
是啊,我因為傭人沒有在凌晨五點起床做早餐,已經把他們都辭退了。
且由於慳吝刻薄的名聲在外,根本請不到工人。
一個激靈從夢境中醒來的陳彥祖,看著黑漆漆的樓道,低聲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