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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個方法有一種極大的不便:這些軍人,都不能算是職業軍人,因為每隔兩年,這些軍人都要全部返鄉,再重新徵召一批。
如此一來,大漢國的戰鬥力就無法保證,除非每個將領都有韓信那般&ldo;驅市人為戰&rdo;的本事,否則誰也無法保證軍隊的戰鬥力。
因此劉常滿就考慮,也實行後世的義務兵役和志願兵役結合的制度,就是打造一支這樣的部隊:首先,讓所有足夠年齡的成年男子,都有機會進入軍隊,然後,從這些青年男子中選擇優秀的人才組成職業軍隊。
&ldo;皇上,你這個想法,確實是上上之法,這樣一來,既能保證大漢國朝廷對軍隊的掌握,又能使我大漢天軍的軍力大漲,唯有一條:我看皇上所說,要求十七歲到二十五歲的青年自願服役,可是,皇上想過沒有,我大漢國男子十七歲入傅籍後,便算是成年,可以娶妻生子了。&rdo;
&ldo;如今我大漢國富庶,諸民百姓無不希望多生子孫,這麼一來,誰還願意拋妻別子,前往軍隊?這自願二字,自然是無從談起。&rdo;李左車說道。
&ldo;這個好辦。你看的這道詔令,可能需要數百道詔書才能完成。明天我就發第一道詔書,命令天下萬民,男子女子不足二十歲者,不得成親!&rdo;劉常滿斬釘截鐵的說道。
&ldo;皇上,如此恐怕大拂民意吧?天下萬民男子十七,女子十五成親,已成風俗,一時之間,如何能改變得過來呢?&rdo;
&ldo;李將軍,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你想想,男子且不去說他,女子十五歲,那都還是小孩子,身體遠未生髮長大,卻就要嫁為人妻,生兒育女了,對女子的身體,摧殘極大的。古醫經有言:男子三八,女子三七生育,方可不傷身體。我既為萬民父母,豈可不為天下萬民著想?&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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