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頁(第2/2 頁)
凡的推理能力,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職業活動使他們養成了特殊的思維方式和習慣。&rdo;
&ldo;什麼是偵查人員的特殊思維方式和習慣呢?&rdo;何人又恢復了小學生的謙恭,而且是發自內心的。
楊先生說:&ldo;我認為,偵查人員的特殊思維方式和習慣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偵查思維的逆向性或溯源性;其二是偵查思維的對抗性或博弈性。所謂逆向性,是指主體的思維方向與客觀事物的發展方向相反,即不是從事物的原因去探索結果及結果的結果,而是從結果去探索原因及原因的原因。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所謂對抗性,是指主體的思維活動表現為兩方對抗的形式,其中一方的思維正確與否往往要取決於另一方的思維活動。你明白我的意思嗎?&rdo;
&ldo;楊先生,請您再講具體一些。&rdo;何人確實對此很感興趣。
楊先生思考片刻,說道:&ldo;在犯罪偵查的過程中,逆向思維是偵查人員的基本思維模式。從整個案件來說,偵查人員在開始調查時接觸的往往都是犯罪行為的結果,而偵查思維就是要從這些結果出發去查明其產生的原因,即透過溯源推理去查明案件事實。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例如,偵查人員在現場上發現了一具屍體,便要從這個結果去推導它產生的原因,即他是怎麼死的;如果查明他是被人殺死的,還要進一步推斷他是怎麼被人殺死的,是為什麼被人殺死的,是被什麼人殺死的,等等。那麼從案件中的具體情節來說呢,偵查人員也經常要從結果出發去推斷原因。例如,現場上的保險櫃門被人開啟了,偵查人員要分析其開啟的原因;現場上發現一塊痰跡,偵查人員要研究其形成的原因;現場上某些物品被燒毀了,偵查人員要推斷其燒毀的原因等。總之,根據現在去認識過去是犯罪偵查思維的一個重要特徵。你明白我的意思嗎?&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