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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是這個家庭中的逆子,但這並沒有影響他在家庭中的威望,弟弟妹妹們從小就都
聽他的,他也承擔起照顧、庇護他們的責任。如同汪家仁嚴教兒子,孫德林對弟弟
妹妹們管得也很嚴格,絕不讓和他混在一起的人把手伸向他們。
在家裡家外一向高傲自負的孫德林,在自己婚姻問題上卻遇到了麻煩。由於家
庭糾紛,向來打打殺殺的孫德林把妻子痛打一頓,在一時衝動之下導致了兩個人分
手。
孫德林看不起汪家仁,從不找&ldo;小姐&rdo;;他也不贊成汪家禮,沒有&ldo;鐵子&rdo;。
他依然戀念著被他打跑的妻子。也是巧,他開的飯店與妻子開的飯店僅有投石之距,
那個越來越懂事的孩子在他們之間跑來跑去,當起了&ldo;紅娘&rdo;。妻子那邊有什麼重
活兒,他就過去幫一把。一來二去,感情升溫,兩人盡釋前嫌,破鏡重圓。
孫德林本應在撫平了家庭創傷之後安心工作,上敬父輩(其母已逝),下撫手
足,愛妻教子,盡享天倫之樂,怎奈他財迷心竅,擇選了另一條路‐‐‐殺人搶劫,
無惡不作,一發而不可收,成為人類的渣滓,社會的敗類。他還把本來不錯的三弟
孫德松拉進犯罪團夥,成為他的殉葬品。
孫德林自詡他這個人還是&ldo;善良&rdo;的,有&ldo;惻隱之心&rdo;的。他主張在搶劫中盡
量不殺人,除非萬不得已。為此,他認為可以想一些辦法,如儘量搞好化裝,早、
晚行動等等。如果不弄個&ldo;臉熟&rdo;,就可以不殺人,也減少了自己的風險。最&ldo;完
美&rdo;的一次,就是搶劫運鈔取款車,把人鎮住,不費一彈,不殺一人(他把殺害司
機黃長河的事忘了),大功告成。
&ldo;路線&rdo;之爭
孫德林認為,汪家禮在避免作案殺人方面想得不多,他的&ldo;風格&rdo;是不擇手段,
必要時就開槍(反正子彈充足,才兩元錢一顆),來個&ldo;乾淨利索&rdo;。
有一段,他們盯住一個在鐵西區傢俱城經商的業主,為此謀劃了幾次,在研究
什麼時候幹、怎樣乾的問題時,孫德林和汪家禮意見不一,最後鬧崩了。孫德林主
張選一個下雨天,在確知那個業主家裡有錢的情況下再動手;可是汪家禮顧不了那
麼多,他認為&ldo;踩點&rdo;已經很久了,不能再猶豫,去幹便是,兩個人爭論得面紅耳
赤。汪家禮見孫德林固執地堅持自己的意見,便對汪家仁說:&ldo;他要是不去,咱們
去!&rdo;過不久,在沒有孫德林參加的情況下,汪家哥倆幹了那個案子。
另一個分歧是,孫德林認為,一種搶劫方法只能採用一次,不能反覆常用;汪
家禮對這一點則沒作過多的考慮。他們曾經多次策劃搶劫鐵西區某幾個工廠的工資
款,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幹成。在實施中,汪家禮總是急著搞車,提出&ldo;常去看看&rdo;,
這次沒幹成下次再幹。而這正是孫德林所忌諱的。他認為這麼幹死人太多,代價太
大。
這樣看來,&ldo;96.2.1&rdo;、&ldo;96.2.2&rdo;等案件的發生,他們連殺2人、傷2人
卻僅搶了200元錢,就是汪家禮的&ldo;路線&rdo;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