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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上海
那件讓我發愁的事情發生在九月頭上。
那一年的中秋是九月二十五日,到那個時候,跟lyle的分居協議已滿,我應該已經離婚了。我似乎有些鈍感,很久都不能確定在那之後,自己到底會是什麼樣的心情。所以,一半是因為有差不多兩年時間沒有回過上海了,另一半是為了讓自己好受一點,我決定休假,回去過中秋節。隔著整個太平洋,十二個小時的時差,無論什麼事情都會顯得不那麼要緊了。
我打電話給lyle,想問問他,帶caresse去中國,他有沒有意見。開始是在家裡的答錄機上留言,等了兩天沒有迴音。又打去他的辦公室,ayer太太告訴我,他不在本城,可能下週才能回來。我猶豫要不要直接打他的手機,很久沒打過了,有事情不是留言,就是請人轉達,要麼就趁接送caresse的時候順便說了。糾結了一晚上,覺得老這樣憋著太傻了,而且還要抓緊時間給caresse申請旅行證件。勉強等到第二天上午十點半,想他應該起來了,就在辦公室裡打了他的手機。電話響了很久才接起來,他說「餵」,聲音聽起來明顯剛剛睡醒。
我說:「你好。」
他聽出我的聲音,回答:「嗨,e。」
「在睡覺嗎?我吵醒你了?」
「已經醒了。」
有短短的幾秒鐘時間,他的聲音讓我忘記了想好了要跟他說的話,恍然間覺得自己是為了談別的什麼事情才打電話的,究竟是什麼,卻也說不清楚。
於是我說:「能不能見一面?有些事情想跟你談。」這跟原計劃完全不同,本來是想在電話上幾句話解決的。
他回答:「我現在不在紐約。下週回來,我們可以一起吃頓飯。」
我想告訴他:好的,我等你回來。話沒說出口,聽見電話那頭傳過來很輕的女人的聲音,好像是在問他在幹什麼。
「你不是一個人?」我問他。
他沒回答,似乎捂住電話跟那個女人說了句什麼,然後又回到線上。
「我打電話來的時間不對,真的對不起,」我道歉,回到原計劃上來,對他說,「九月下旬我想帶caresse回家,回上海,需要你的同意。」
「你一個人帶她坐飛機沒問題嗎?」
「應該可以,我朋友送我們到機場,我爸爸會在上海那邊接。也沒有很多東西。」
他沉默了一下,說:「好的。我暫時沒辦法回來。如果急的話,我會把需要的東西交給律師,授權書或者別的什麼,你肯定比我清楚,你今天下午就可以跟他聯絡。」
我回答:「謝謝,再見。」
他也說:「再見。」
當天下午,他的律師給了我正式的授權,明示享有共同監護權的一方同意另一方把被監護人帶出境。不過那份東西不單是那麼簡單而以,上面仔仔細細的列明附加條件,比如:在國外逗留多長時間(要有兩個人往返的機票作證明),每隔多久通一次電話,另外還要求我為這次旅行提供抵押,房產外加銀行戶頭。我不知道那究竟是lyle自己的意思,或者是他接受了律師的建議。拋開一本正經的法律術語不提,那些條款讓整件事情看起來跟小學生在桌子上畫三八線差不多,同時又多少顯得有點酷。我全部照辦,不管怎麼樣,我走定了。
本以為我們會在九月十七日再見,因為那一天是分居滿一年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簽字離婚的日子。不過,十四號上午,我接到acdenton的電話,跟我說,lyle人在蘇黎世,還要一段時間才能回來,他那方面的律師打電話來詢問,是照原來的計劃十七號簽字,還是等一等,直到他回來。我回答:「照原計劃。」
簽字的場面沒什麼特別,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