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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絕對沒那個意思,走近一步,伸手抱住我。有的事情就是這麼奇怪,幾乎陌生的人,卻是熟悉親切的身體動作。我抬頭看著他,嘆息似的問他:「那你想要幹嘛?」
「試試看互相瞭解。」他回答。
「這好像不是one night stand,哦不,one afternoon stand的必要步驟。」我笑著說。
「究竟是什麼讓你這麼想?」他裝作煩惱的樣子。
「第一次做愛在酒店房間裡,我甚至還不知道你住在哪裡。」
「我就住在那個酒店房間裡。我是個真實的hotel kid。」 他打斷我,把一個吻印在我的嘴上。
13) 東漢普敦鎮
hotel kid,史蒂芬?劉易斯的童年回憶。我記得曾經在書店草草的看過封底的書評,似乎是個洋洋大觀,紙醉金迷的世界,對於一個在裡面度過整個童年的孩子,這種生活,是即使在大蕭條時期也呼之即來、享用不盡的冰激凌聖代。但對於一個三十幾歲,對沒有多少熱情的男人來說,恐怕就遠沒有這麼簡單了。
「我是不是應該買史蒂芬?劉易斯的書來瞭解你?」我嘲笑他。
「我沒有那麼老,童年也不在時代廣場。」他回答,想了想說要帶我去個地方。
我說好啊,看著他,帶著饒有興趣的表情。我會跟他去,不管是哪裡。我上車,坐到副駕駛為上去,像是自言自語:「反正最壞的也已經發生不是嗎?」
「最壞的?我以為是最好的。」他說,坐到我旁邊,發動車子。
最好的或是最壞的,對我來說其實並沒有什麼兩樣。很久之後,我才意識到,儘管留長髮穿裙子,生活正派,但有些地方,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當成女孩子。正因為如此,念中學的時候,我才會對教導處主任關於女孩子要小心謹慎的訓誡嗤之以鼻;正因為如此,我面對他作出的一個又一個願賭服輸的決定。我長了一個男孩子的腦子,搶來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並不是完全屬於第二性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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