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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塞還到他手裡,說:「跟其它那些東西一起寫到財產清單上好了。」
他嘆口氣,問我:「我們是不是就不能好好說話了?」
「你想說什麼?」 我停下來,轉過頭看著他,他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要理解,這麼做是為了caresse好。你隨時可以來看她。」
「我知道,每天一小時,不是嗎?我會跟sandy約時間的。」
「你隨時都可以來。」他說,「搬回來吧。」
「你知道不可能。」我打斷他。沒等說下去,我的手機響了,接起來,是nick,讓我抬頭看,他的車子就停在馬路對過,降下車窗,對我揮了一下手。他沒問我寶寶在哪裡,應該是已經從acdenton那裡知道結果了。我逕自朝外面走,lyle伸手拉住我的胳膊,說:「就因為那個傢伙?」
我覺得他問的好好笑,想要笑卻哭了。我別過臉去擦掉眼淚,想甩掉他的手,但他抓的很牢。大廳另一邊的警衛注意到我們,朝這裡走過來。lyle看到警衛,放開我了。但差不多同一時間,透過旋轉門的玻璃,我看到nick穿過馬路跑過來,從邊門衝進來,抓住lyle的左邊肩膀,照他臉上打了一拳。警衛幾乎立刻就把他們兩個分開了,我推了nick一把,朝他喊:「你在幹什麼?你知道這看起來象什麼嗎?」我氣瘋了,只知道自己莫名其妙的又添了一樁官司。
三天之後,我在法庭指定的精神科醫生那裡做了測驗。談話,墨跡測試,外加幾十頁紙的選擇題,題目很奇怪,靠猜的根本猜不到哪個選項代表神經正常。等待結果的同時,nick傷人的案子也在民事法庭審理。因為他是執業律師,卻又是在法院傷人,在賠償之外,外加了1000美元罰款和300個小時的社群服務,服務處所就在家庭事務法庭的法律援助中心。案子走的是簡易程式,半個小時了結。但實際上,遠沒有那麼簡單,lyle的律師絕對會拿來大做文章。不久之後的監護權官司當中,那個神經有些問題的母親身邊恐怕又會多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男朋友了。
我在nick那件案子裡做了證人。從聽證那天算起,我們差不多一個禮拜沒有講過話了。我也明白,不管怎麼說,這件事是因我而起的,但整個禮拜,我過的太狗屎了。我每天去看caresse,讓 sandy在她午覺睡醒之後立刻打電話給我,為了能跟她玩兒,讓她在清醒的情況下和媽媽在一起,整整一個小時。剛開始,為了不碰到lyle,我總是儘量約在公園裡。幾天之後,發覺他似乎也在迴避我。一連串的事情發生之後,似乎再也沒有什麼挽回的餘地了。
除了去看caresse的那一小時,我幾乎沒有任何事情可做。我足不出戶,有的時候甚至整天都不拉開窗簾,酒店房間的窗簾總是有一層遮光布,密密實實的把所有光線擋在外面,房間裡就永遠像是黑夜裡一樣。有的時候,我躺在床上胡思亂想,問自己,如果lyle還要我回去,我會回去嗎?很長時間,我都不知道答案。直到有一次,突然間,我的所有想法和感覺就像擺面前似的清晰可見——即使這所有狗屎的事情都沒有發生過,沒有別的女人,沒有訴訟,他也沒有搶走我的孩子,我也不會回去了。
的確,我從來都不清楚結婚到底應該是怎麼事,但是幸福,我要的幸福肯定不是我們兩個之間的那種樣子。我有了一種類似頓悟的感覺,也許不適合婚姻的並不是他,而是我。總有科學家試圖說服人們,熱戀中的多巴胺和血清胺維持不過幾個月,而我,絕不能忍受在那之後可有可無的關係,和平淡的感覺。
81)籌碼
我在床上躺到中午,破例沒有叫送餐服務,起床去街角的餐館吃午飯。一個人,沒有工作沒有愛人沒有朋友沒有ca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