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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她最後的判刑,是有期徒刑10年。
一轉眼,就過去九年了啊。
聞曉將她媽媽入獄的錯,都怪在了自己的身上,認為如果當初她沒有給季昱澤發那一條簡訊的話,她的媽媽就不會被警察抓住,並在牢裡坐了這麼久。
她沒想過,如果她沒有發那一條簡訊的話,聞靄可能就已經不在了。
當初被季昱澤救下之後,她有一段時間,過得就如同行屍走肉一般。
每天從床上醒來,她也不會喊人,就這麼躺在那裡望著天花板。
如果季昱澤和遊芷安不進來的話,她可以躺上一整天。
一直到很後來,季昱澤才發現了她右手不能動的事實。
遊芷安直接買了第二天的機票,把她帶回了法國,輾轉到最後找了一個留著很濃的鬍子的心理醫生,讓他幫忙治好她的手。
也是直到回到法國,她才慢慢地有了一些意識,知道了聞隋海對她做得那些事情。
虎毒不食子,聞隋海卻默默地,就撒開了一條線,穿上了針,直接拿著這些針線,慢慢將套在她身上的麻袋,給密密地縫了起來。
到最後,只剩下一個口的時候,她才意識到,自己已經呼吸不了了,想要試著逃出去,他就直接將那一根針,往她的身上狠狠地扎過來。
她開始學著用左手寫字,寫出來的第一行字,她高興地拿給遊芷安看,覺得自己終於可以重新寫字了。
沒想到,她笑了,遊芷安卻哭了,一直抱著她,將頭埋在她的肩窩處,跟她說對不起。
她不明白有什麼好對不起的,如果不是出了聞隋海的這個事情,她應該也還是會讓自己一直呆在聞隋海身邊,偶爾在她自由的世界裡,想起她還有一個女兒,並朝自己投來微不足道的關心。
她只有在給陸瑾昀寫信的時候,才會哭,哭著哭著,就把那一大張信紙給潤濕了,然後,她就將那一張信紙,夾在窗邊的柵欄那裡,等幹了之後,繼續寫,然後繼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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