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嫌疑(第2/2 頁)
證明的。”
…
獵人回到了警局,警察們找來了女會長錄了口供。
“女會長可以證明當晚靈媒一直與她在一起,中間女會長犯困睡了30分鐘,醒來後靈媒去了一趟洗手間,總共才花了15分鐘。之後她們聊天直到12點後她才離開。”
“也就是說她只有45分鐘離開的時間,還是中斷的,要想往返殺人根本來不及?”獵人說到。
“是的,她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並且沒有殺人動機,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懷疑她。我認為女巫才更值得懷疑。”警員說到。
“你有什麼理由嗎?”
“我們詢問了門衛,她離開的時間根本不是21:40。她離開沒有一會就返回了大樓,理由是忘記拿車鑰匙了,22:05她才離開。”
“門衛看到她開車離開了嗎?”
“沒有,車子停在大樓後面的停車場,從正門是看不到的。”
“那個門衛現在在哪裡?我需要再次詢問細節!”
勞倫斯的家人再次來到警局鬧事,強烈要求警方逮捕瑞貝卡。
警方迫於壓力,將女巫暫時拘留了起來。
警察在審訊室裡,審問女巫。
“現在你有重大嫌疑,瑞貝卡。希望你如實交代,你為什麼要在離開時間上撒謊?”
“我撒什麼謊了?”
“門衛明明看到你22:05才離開大樓,可你卻說你22:00已經到家了,這是怎麼回事?你是在混淆視聽嗎?”
瑞貝卡沉默不語。
“你現在老實交代,還能爭取寬大處理。”
…
“沒錯,是我殺的人!”
“你為什麼要殺自己的未婚夫?”
“我是女巫,接近他是為了謀取財產。但是我的身份被他發現了,為了隱藏身份,我不得已殺了他。我現在自首,可以獲得減刑嗎?”
瑞貝卡緊咬著下唇,眼中噙滿了淚水。
警方很順利的破獲了這起案件。
女巫瑞貝卡被批准逮捕,即將面臨法庭的審判。
“現在還不能結案!”獵人驚慌地大叫到。
“女巫已經自首了,證據確鑿!”警察說到。
“還有很多疑點沒有解開!”獵人說到。
“還有什麼疑點?”
“太明顯了!首先她的供詞前後嚴重不符!她說她的身份被發現才不得已殺人?可是她之前就說過勞倫斯和她的家人之前就已經知道她是女巫,勞倫斯根本不介意她的女巫身份!所以這一點根本不成立。”
“此外,她為什麼要故意編造自己的離開時間?這隻會增加她的嫌疑!請再給我一點時間,我相信她不是真正的兇手。”
“可是案件已經提交司法部門了…我們也無能為力。”警察無奈地說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