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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和工資補償不能解決,這對本人來說,是一件十分尷尬的事。
且不說原江拖對我的損害,十一年來沒有了工作,生活極其艱難,家徒四壁,債臺高築,就連起訴費都是借來的,至今沒法返還。自己是個當老師的,曾嘔心瀝血培養出許多學子成為了大學生,而現在自己的兒子每當開學之初,卻往往面臨輟學的危機,孩子的媽媽是個回城知青,一家子沒有任何收入,壓力之大,常人難以想象。這筆鉅款從何而來?這些寒磣之處,我真下不了筆,委屈的淚水已模糊了我的視線。
沒有社會養老保險,又會有哪個單位肯收留我?我的下半輩子該怎樣生活?何況本人的人事關係調到人才交流中心以後,雖然自己也會去努力謀生,但畢竟已經四十五歲,仍然有很大的可能找不到工作,到時每月的養老保險費和人事掛編費,仍需要自己去竭力繳納。當然,既有希望自己也會振作,在此,懇切希望局領導最後能拉一把,以度過這個難關。
第二天,我來到局裡,準備把報告交給局長。局長不在,張萍書記也還沒回來,想想交給王科長也可以,便又來到了勞資科。
王科長看了報告說:“我以前也是搞寫作的,這裡的字句是否可以斟酌些,其中張書記與你談的兩點現在還沒有定下來,如果這件事傳到新豐管理處去,他們要講,既然局裡已經定了,還要找他們協調幹什麼?再一個是張書記交給勞資科具體辦理,讓人以為是已定下來了交給我們辦的。”
“這些我都寫得很清楚,那兩點也只是說談到,何況這本身就是給局領導的報告,至於講已交給勞資科辦理,是那天張書記對我這樣講的。”
“這個我知道,以前我也看過你寫的一些材料,有些話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意思也不一樣,如我們局駱主任說市政府信訪辦實際上是個收發站,我看他當時的意思是指信訪辦所起的是資訊的作用。”
我想,局裡對這點可能耿耿於懷,便表示說:“對於這些,我在措辭上會盡量斟酌。”
但是心裡又想:這些都是真實的情況,在向上面反映情況時,如果不把這些寫出來,如何能得到充分的體現呢?
王科長又安慰我:“你不要著急嘛,現在局裡不是還沒有定下來嗎。”
我仍不放心地說:“情況是這個樣子,我能不著急?一家子的生活全指望我,等張書記回來了,我還要找她好好談談。”
王科長想把報告還給我,我不肯,要他給局領導看看,他也只好收下來了。
十二月六日,我又來到局裡,王科長叫我先看看下張書記和徐主任在不在辦公室。我過去後見兩人都在,回來告訴王科長,王馬上同我一起過去。
王科長邊走邊說:“我們已經到社保局查到了你應補交的準確數字,是一萬五千,還不包括滯納金等。現在這個情況,我們還不知道怎樣辦才好。”
到了局辦公室,王科長又叫了徐主任一起去見張書記,讓我先回避一下。
我只有在局辦公室等著,也有心注意隔壁辦公室的動靜。
過了不久,我隱約聽到張書記在放聲發話說:“…不能說他們就一點錯誤也沒有,他們也有錯,…”
許久,王科長出來對我說:“你的這件事還要等一等,不是說就一定有望頭,畢竟是豐收集團(原江拖曾為豐收集團公司的龍頭企業)的事,豐收集團也總要過問一下,我和徐主任會再去一趟新豐管理處,現在下面正在搞改制,工作都很忙,我在十幾號又要到外地去開會,要麼你到月底再來一趟。”
我聽後,心情有些沉重。
檢察官訴案難審 澄清事實斥偽證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市人民檢察院萬檢察官打來電話,請我到他辦公室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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