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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說:“是,我就是。”
“我是秦付根,剛才已經跟唐書記通了電話。”
“你跟他通什麼電話咯,就是直接去找他的呀。”張有些不大滿意地說。
我沒作理會,繼續說:“唐書記表示會按局裡的意見辦,講你上次找他時沒有作明確的表示,叫我請你跟他先通通氣。”
“通個氣是吧,好的,可以的。”
我道了謝,放下了電話。看來張書記有幫我解決的意思,這不能說沒有轉機,儘管目前情況還比較玄乎,但事情總得有個結果。
九月四日上午,我來到了在原江拖大門一側的南昌市機械新豐管理處,找到了唐方明。
我們先客氣了一番,便開始了談話。
“張書記是不是已經跟你透過了氣?”
“還沒有。”
我有些詫異,已經四、五天了,張書記怎麼還沒有跟他透過氣?
我立即撥打桌上的電話,唐見狀便問我張書記是怎麼說的,我請他等一下。電話通了,是個男音,告訴我張書記不在,下企業去了。
我剛放下電話,卻進來一個四十來歲、戴著眼鏡的男子,他看了看我,我也瞧了瞧他。我說:“你有事,你先談。”
唐方明則向他介紹我說:“這是秦付根,來談那件事的。”
那人翻了翻眼睛,沒好氣的說:“秦付根啦,我曉得,不是材料已經交到局裡去了嗎,還有什麼談得嘛。”
“談什麼?還不是談廠編的事。”唐方明笑著說。
“找我們有什麼用嗎?你就只有去找局裡,跟局裡去談。”那人盛氣凌人的說。
這人給我的印象很不好,我也懶得答理他,只是有些納悶,我與他並不相識,為何會對我這樣衝?
過了一會,這人便出去了,我和唐得以坐下來慢慢地聊。
“你是什麼時候除的名嘛?”唐問我說
“根據材料上來看,是一九九五年的七月份。”
“已經五、六年了,編制恢復了也沒有好大的意思,還牽涉到社保關係,在九五年就停止了,弄得不好,社保局裡連你的名字可能都沒有了,現在都是用微機打的。”唐估量說。
“那次張書記來,她是怎麼跟你講的?”我直入主題問。
“那次張書記來,我們沒有談多久,便帶她去找了劉煥宇,主要是劉煥宇他們接待的,因為你的這件事是劉煥宇手上處理的,他們怎樣講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唐有些迴避。
接著,我把事情的緣由講了一遍,唐書記的聽跟問,都顯得很仔細。我也跟他拉了拉近乎:“你應該對我是瞭解的,我還是在你手上調過來的,當初這裡需要我的時候,好話說盡,後來卻是受到這樣的對待。事情出來後,我為免得你尷尬,一直沒有找你。”
“你那個時候是個瘦個子,現在胖了,對於你後來發生的事情,我也只是聽說,具體不是很清楚。”唐也放鬆了。
我們相互遞著香菸,融洽地談著話。我翻出東湖區法院的第一份裁定書說:“不好意思,法院把你的名字都寫上去了,我的起訴書上倒沒有提你的名字,我不會做違心的事情,這都是在江建林當廠長時發生的,也只是一種心態的表現。當然,法院寫上你的名字,並不為錯,因你已經接任廠長,你就是法人代表了。如果真開了庭,我們還要在法庭上見面。”
唐看了看法院的裁定書,說:“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這張裁定書,這些我原來還都不曉得。”
“這次法院延誤開庭,估計是劉煥宇到法院活動的結果。其實劉煥宇對於我的情況,在前前後後都是應該很清楚的,他在廠裡討論我的除名時,作為一個組織部長,不應將錯就錯。本來合理解決了,就不會發生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