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矯枉過正(第2/2 頁)
,恐怕孫小果最清楚。
孫小果覺得這件事情可不簡單,於是特意找了一名代理律師,在開庭當天律師作為代表進入了法庭。
經過法院的審理,代理律師明確表示,委託人小翠,應明確表示,不想和父母見面,當父母的年紀到了60週歲之後,自己願意承擔贍養費用,每個月500塊錢,或者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支付。但是也提出了要求,要求直接把錢交給法庭,並不願意和原告接觸。
本來小翠的父母是想在法庭上,見到小翠之後,一哭二鬧三上吊,說什麼都要讓小翠拿點錢出來,沒想到連人都沒有見到,就算你想報警,派出所也不受理。
因為人家警方經過聯絡,發現小翠說的是正確的,當父母的狠心想把自己的女兒賣掉,這樣的父母誰敢親近,萬一再發生什麼違法犯罪的行為,到時候受到傷害的只能是自己。
因為小翠的父母年紀馬上就要到60歲了,經過法庭判決之後,法庭經過慎重的考慮,也聯絡了當地的有關部門,最終決定小翠將錢直接打入銀行卡,這件事情就這樣了。
然而父母並不甘心,因為明明知道孫小果有錢,怎麼可能會放棄,三口人又來到當地的派出所,甚至找到了當時法庭判決書地郵寄地址。
發現都沒有用,人家派出所的民警解釋的非常清楚,是你的女兒不想見你,因為你們曾經傷害過對方。
人家按照法律承擔父母的贍養義務,但並不願意再跟你們見面,這是正常的,這並不是人口失蹤,你報警,我們警方也不會尋找。
對方不想見你,首先要反思一下自己哪裡做得不對,面對警方的勸告,這三個人根本就拿著不當回事兒。
當地政府非常生氣,因為這件事情,如果宣揚開了,完全影響當地的社會形象,這是人乾的事兒嗎?
這種事情如果說造成社會輿論,那恐怕是非常不好的,不但完全是負面形象,而且還會影響當地的社會形象。
所以在有關部門的工作之下,小翠的父母終於安靜下來,被迫接受了這個現實,孫小果總算鬆了口氣,麻煩終於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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