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酒鋪(第2/3 頁)
尋常而言,一碟花生或一碟蠶豆僅需一文錢即可,而一碟牛羊肉,則需十文錢才夠,一般漁民到此,可不會點牛羊豬肉,倒是會點便宜的油炸小白條,畢竟依傍大湖,小魚便宜。
可對張順而言,眼下這身子骨實在太瘦,弱不經風,急需進補,養好體魄。
有蝦兵捕魚,往後再加自己,進項攢錢慢慢來。
張順在櫃檯排開十四文銅錢,笑著重複道:“駱姑娘,勞煩一碟花生,一碟牛肉。”
駱姍冷哼一聲,去往後廚。
毛頭小子在她面前裝大尾巴狼,分明兜裡沒多少錢,非要充門面,這樣的人她見得不少,往常還會委婉地給人一個臺階下,但這小子,油腔滑調,平白惹人心煩,她才不會多出一言。
欠餓幾天,才知可貴兩字。
張順與於來福碰了一碗,轉過身,雙臂後撐著櫃檯,一同瞥向萱娘,“來福,萱娘一個弱女子領著個半大閨女在這,常大、白狗毛這些漁霸、惡吏,沒人垂涎這朵妖豔的鮮花?”
於來福混跡此處更久,知曉更多,抿了一口酒道:“怎麼不垂涎?只是萱娘不好惹。
萱娘亡夫曾經是個小軍官,有些人脈,有位拜把子是城裡的人,聽說身份不低,發下話來,敢招萱孃的貨色掂量掂量自己腦袋幾斤幾兩,所以這才沒人敢動……”
前身孤僻,對於周遭任何事所知甚少,張順之所以會和這位於來福成為好友,是因來福訊息靈通,吉雲埠口的事,如數家珍,能夠一一說出。
駱姍端著兩個盤子走來,將花生、牛肉放在櫃檯。
張順從一側抽出筷子,遞給於來福一雙,“來福,吃。”
於來福擺擺手,“順子你臉色蒼白,該多吃肉補補,我就不吃了。”
於來福與張順一樣,孤家寡人一個,他捕魚手藝更為精湛,每次收穫不小,不過正攢錢討婆娘,可不能大手大腳。
本地貧民婚配,聘禮少說得四五兩銀子,一兩銀子值一千銅錢,這幾貫錢沒個幾年可積攢不起來。
漁民賺得辛苦錢,只能從日常開支中一枚枚摳。
張順沒再客氣,喝酒吃菜,風捲殘雲。
駱姍來往後廚與大廳,笑呵呵著與鋪子裡的熟人打著招呼。
酒客和駱姍說話,與萱娘言談不同,沒裹甚麼帶腥的葷話。
駱姍忙完後,返回櫃檯,一張笑臉淡去,冷哼一聲,不假辭色。
張順抿了一口酒,沒和小姑娘見識,瞥過頭來,望著扭動著腰肢的萱娘,咂咂嘴,“來福,你找婆娘要黃花大閨女,還是俊俏寡婦?”
於來福不敢直愣愣光明正大盯著萱娘瞧,賊眉鼠眼,愈顯猥瑣,“那得看人小娘是不是願意跟我了,最好是包大屁股圓,好生養。
長相嘛,蒙上被子,不都一樣。”
張順食指中指點了點眼,笑道:“年輕了不是,燈下看美人,方能越看越精神吶。
與女人拿身子感觸不同,咱男人偏愛用眼瞧。”
於來福古怪地瞧了張順一眼,“你小子是不是偷去過埠口的暗巷?懂得恁多。”
吉雲埠暗巷乃是此地勾欄所在,客戶多是湖上討生活的貧苦漢,談不上美貌,但勝在價格低廉。
真正品質上等的風塵女子,則要去看野澤郡郡城,各色花魁爭奇鬥豔,只是那等青樓,一夜隨口吃喝就需數兩銀子,一親芳澤更是需數十上百兩,不是漁家漢子消費起得。
張順不置可否,老氣橫秋地拍了拍於來福道:“來福,得空去一趟罷,得嚐嚐滋味。”
於來福腦袋咬得撥浪鼓似的,“不去不去,我爹生前說,不能沾嫖。”
相距頗近的駱姍聽到兩人言談,嗤之以鼻,年紀輕輕不思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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