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第3/5 頁)
邪神教的輝煌,可惜失敗了。哎!都怪那該死的失敗號角。你的運氣好,帝比利與人類聯軍大戰反而便宜了你。”
比埃爾好奇的問她當時是怎麼做的。
哈蒙娜很爽快,說:“我當時是先用血祭將西部軍政首腦的靈魂全換成了牛的靈魂。然後乘他們混亂失去了指揮,再指揮暴晰澤大軍進攻。西部到是很快就拿下來了。可惜後來,失敗號角來了。那該死的傢伙帶了五千的臭薩滿,幾十萬比蒙軍團,我寡不敵眾。只好退了回來。”
比埃爾奇道:“你怎麼能收集到那些貴族的血液或皮肉?”
血液和皮肉是做換魂術血祭儀式的必備品,有了它們,邪魂師才可以在一定距離內強行召喚目標的生魂到祭壇,然後將生魂禁錮用畜生的魂去佔據目標的肉體。
換魂血祭是古代邪魂師的最愛,只要付出上百名普通智慧生物的祭品,就能毀掉一名十二級的強者。如果能找到上千名優質祭品,換魂血祭甚至能毀滅傳奇級高手。它向來是邪魂師斂財的最佳手段。
在邪魂師橫行的年代裡,眾多強者莫不隱蹤匿形,個個孤家寡人提心吊膽的生活著,生怕被邪魂師盯上。
當然,有所得必有所失,正是由於濫用換魂血祭,邪魂師和邪神教才遭到眾多強者齊心協力的追殺。
“呵呵,其實並不一定要血肉,毛髮甚至體液都是可以的。這些只要買通貴族的僕人就很容易弄到手。”哈蒙娜愉快的笑道。
“那你為什麼不再出澤了?”比埃爾問。據他對歷史的瞭解,這三百年來,帝比利西部可是太平得很。
哈蒙娜無奈的以手指天,苦笑道:“我已不再是凡人,按天上的規則,不能再直接干預世間。”
比埃爾大失所望,如果她不能直接出手,那可利用的價值就少得可憐了。暴晰澤的軍隊在他眼中最有價值就是飛龍和龍蠅,但哈蒙娜不可能把它們交到他手上。他也不可能有能力從她手中奪走。
以哈蒙娜對眾神的忌憚,這裡連藏身的價值都不大。
“所以,我不可能再出手去幫你救邪神。我只要一出暴蜥澤,就會惹來眾神。你不想看到那種情況吧?”哈蒙娜攤手道。
比埃爾啞口無言。現在就惹來眾神,那絕對是壽星嫌命長。
看來還得自力更生才行,不過,他並沒絕望。至少他還有一個邪神分身可以去找。再說了,他對救出邪神並不熱心。真救出女邪神來,搞不定她第一個要殺的人就是他比埃爾。
“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哈蒙娜好奇的問。
“我能有什麼打算?辛辛苦苦打探到這裡有邪魂師,結果發現是場空。看來,我只能讓女神失望了。”比埃爾聳聳肩輕描淡寫的說。
“呵呵,你也不必煩惱。好好修練,再過幾百年,你也可以成神了。我們可以做個好鄰居,守望相助也不錯啊。”哈蒙娜笑道。
她指了指大殿,又說:“你看,只要成了神,你就可以同樣擁有這一切,幸福的享受到永恆。”
比埃爾點頭。
他心中暗歎,那個勝利號角老薩滿一直在找成神的人,卻不想他的老對頭早就成神了。他眼珠一轉,說:“對了,失敗號角一直以為我是你,還要和我一起找成神的秘訣呢。你說好笑不好笑?”
哈蒙娜噗地噴出了口中的紅酒,狂笑起來。
好半天,她才止笑道:“怎麼可能?你是男的啊!”
比埃爾聳肩道:“事實就是這樣,也許在他眼裡,這世上你就是唯一的邪魂師。”
“他老傻了,沒用了。”哈蒙娜又是輕蔑又是惋惜的嘆氣。
“如果他真的來了這,你會殺他嗎?”比埃爾問。
哈蒙娜徵了徵,輕笑道:“也許會,也許不會。”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