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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星遠卻照舊像個小混混似的聳肩,大概是認為蔣擇充其量也就是在詐他的扯出了一個嘲諷式的笑臉。
蔣擇料定了對方這會兒肯定是想反駁說他們警方是不是想破案想瘋了,隨便找到個東西都能認定成兇器地往他們身上栽贓云云。
於是他先一步打斷了對方的話口,說:「我們在上面驗出了屬於李彤的血跡。」
楊星遠卻照舊嗤笑一聲,說:「那又怎麼了?最多隻能說明那確實可能是兇器而已,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蔣擇聞言,斜挑了一下眉毛,字句鏗鏘地補充,「因為我們還在上面驗出了陳欣的指紋。」
蔣擇說到這兒。短暫地停頓了一瞬,似笑非笑地繼續道:「你們總不能說,那也是我們為了誣陷你們而特意偽造的吧?」
他看著楊星遠臉色倏地一變的樣子,假意想通了地補充,「噢,當然,可能這起案子確實和你沒什麼太大的關係,你估計也就是目睹了現場卻知情不報而已,最多判你個妨礙公務罪,拘留你幾天也就放你出來了。」
「畢竟上面又沒有你的指紋。」蔣擇有意地一字一句道。
這話在某種程度上極大地惹惱了楊星遠。
但是他卻無計可施,只能強迫著自己控制住了情緒。
他裝作坦然地說:「你們也說了,那東西本來就是兇手從陳欣住的地方『就地取材』的,所以上面有幾個她的指紋應該很正常吧?反倒是兇手自己,殺了人之後應該會把指紋擦掉才對,而不是任由你們去查。」
蔣擇聞言,下意識地挑眉,問:「比如你嗎?」
楊星遠想也不想地就否認了,掰扯出了可能兇手作案時是帶著手套的,所以才沒在上面留下印子云雲。
蔣擇沒急著反駁,等到楊星遠一個人把現今聽來滿是破綻的話說夠了,他才不慌不忙地點破,「如果兇手真的記得全程帶手套的話,也不至於要拜託人把現場裡裡外外地打掃一遍。」
「而且你應該知道的吧,關於作案兇手是把榔頭的事。」蔣擇似笑非笑地說,「陳欣拿那東西做什麼呢?釘東西嗎?就她那個小胳膊小腿的,大概舉起來都夠嗆吧。」
「更何況,那間出租屋還來來往往地住過那麼多租戶,為什麼上面只有陳欣的指紋?」
楊星遠聽著,嘴角繃緊了一點的同時,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蔣擇他們能在上面驗出陳欣的指紋。
至少那把榔頭,是他仔細地擦過了的。
楊星遠有些心跳加速地想。
警車行駛到警局門口的時間是早上八點二十。
在大部分高三學生都正在埋頭苦讀的時候,陳欣和楊星遠分別被帶進了兩個不同的審訊室。
劉學武和警局裡的另一個新入職沒多久的小刑警負責訊問楊星遠。
蔣擇則和警隊裡的副官一道擔起了問陳欣話的任務。
陳欣眼看著楊星遠被劉學武他們帶進了另一間審訊室,再也顧不上裝不熟地叫住了對方。
她說:「楊星遠,如果是你沒做的事,你千萬不要認。」
楊星遠面色複雜地回看了她一眼,沒回話,只轉身跟著劉學武他們進了房間。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這會是一場持久戰的時候,陳欣自首了。
是時的蔣擇還沒來得及就坐,就聽見陳欣垂眉耷眼地說:「我承認人是我殺的。」
第七十二章 自白 沒事的,別害怕,大不了我替你去……
陳欣說:「前天中午, 楊星遠約我出去,我同意了。至於具體的理由,我之前已經和你們說過了。」
「而在我和他在校門口見面之後, 我卻發現他臉上、手上都有傷。出於禮貌,我問他那是怎麼弄的。他卻不甚在意地擺手, 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