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頁(第1/2 頁)
——在那兩位主人公大學畢業,又將就地找了或許和各自的專業並沒有什麼太大關係的工作之後;在雙方隨著年齡的增長,父母都給各自買了房,開始不厭其煩地催婚,並且對於他們這種合租關係起了疑心,並在撞破了真相後堅決反對之後;在他們忍受了太多流言蜚語和偏見,聽過太多勸分的話語之後,他們終於還是扛不住地分開了。
只是在那本名為《我和他》的書裡,著作者匆匆帶過的,別人對於這段感情並不看好的理由是工作時間的錯位、兩人工資方面的不對等,以及雙方父母都認為彼此不是良人,性格不合適等。
但週一卻知道,真正的理由大概是敘述者連在小說裡都不願意提及的世俗人倫問題。
——他們的父母不願意自己的孩子成為一個讓家裡斷子絕孫,又遭到街坊領居、親戚朋友唾棄的同性戀。
並且在這個社會上,介意自己的同事、朋友、甚至是某個認識的人是同性戀的人所佔比例也並不低。
而這一切,就成為了橫亙在兩個人中間的一道長河。
至少對於一直不太自信,甚至說是自卑地在意著身邊人想法的故事主人公來說,足以成為他壓垮他的諸多理由中的大頭。
而在書裡,那個被暗戀了三年,後來主動地捅破窗戶紙的青年人是不同意分開的。
用裡邊的原話說就是:「每個人生來都是為自己而活的。我願意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這件事使我開心,所以我願意為此排除萬難地一直和你在一起,直到我們老到走不動路為止。」
但是敏感又脆弱的主人公在看過很多相似的案例和要面對的暴風雨之後還是說了違心的話。
她說:「可是我不願意。」
「我想過正常人的生活,我想在所有親戚朋友的祝福下走進婚姻殿堂,然後見證著自己的孩子在全家人的愛裡長大。」她哭著說。
理由是她不捨得對方再跟她一起走下去了。
所以第一次以強硬的語氣跟對方說了重話,又強忍著幾乎要令她痛死過去的心痛地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地搬出了那個暫時的家。
但故事的結尾,卻並不是她如同她當初嘴硬時說的那些話那樣,過上了她的父母以及這個社會所期待的生活。
對此,作者在書頁的最後一段言簡意賅地寫:「自打二十五歲之後就再沒有愛過人的我,在有了足夠富餘的經濟能力之後去福利院領養了兩個孩子,一男一女。一個叫阿誠,一個叫阿歌——我想,這兩個名字能讓我永遠地愛他們。」
第三本故事是《他和她》,是主人公以幻想的形式書寫的,自己曾經暗戀過,又深愛過的男人在和她分手之後遇到另一個值得他愛,並且比她好上了千萬倍的女人的故事。
在主人公的預設裡,那位女性大抵是漂亮得讓人移不開眼睛的,並且溫柔、善解人意、知書達理,會珍惜對方為她做的一切。
也會得到周邊所有人的祝福,會為對方生下兩個漂亮的孩子,會永遠喜歡對方,並且堅持站在對方那一邊。
週一初次讀到這兒的時候,想的是:那大概也是故事的主人公,或者說是作者所希望成為的樣子吧。
而在這第三部 曲的結尾,那位甚至可以說是近乎殘忍地還給故事的主人公設想了一個自己牽著小孫子,和抱著小孫女的對方在公園裡相遇的場面。
並且那位看著在她離開之後一切都走上了正軌,那時也早就釋懷的男人強撐出了一個笑容,說:「好久不見。」
第九十五章 愛啊 因為你爸爸愛你啊,傻瓜。……
那位副局聽完, 照舊頑固過頭了地覺得是週一異想天開了。
隨隨便便地就把從死者家裡搜出來的幾本書裡的故事和對方的親身經歷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