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嫁上嫁下,都無比那耶共那巴(第2/2 頁)
瞞。」
張解放父子聞言就更加放心了。
談完正事,雙方又閒聊了一番,鄧世榮便起身告辭。
此時已經快到中午了,張解放父子自然是極力挽留,說什麼也要他吃兩碗粥再走。
鄧世榮推辭不過,便留下來吃了兩碗粥,又吃了一塊煎的木薯籺,才心滿意足的騎車回去。
……
下午,鄧世榮剛回到家,鄰居五嬸便左手拿著紙筆右手提著米袋走了過來,說道:「九叔,明天百公(土地神)做社,你們家做不做?」
鄧世榮毫不猶豫的點頭道:「當然做,我家做兩份。」
做社,這是當地一種傳統民俗,規模有大有小。
小則數家,多由同姓丶同鄰里或耕作同一字圩農田的農戶自願結合;大則聚集一村,數村農戶合辦。
鄧世榮他們這裡做社的規模就比較大,是以那耶村為中心的幾條同為鄧姓的自然村合辦。
在這一兩個月都吃不上一次肉的年代,做社可以說是最讓村民們高興的日子了,因為代表這一天能吃上肉了。
在後世,都是先收錢後做社。
但現在做社只是提前收米,不提前收錢,換句話說,現在做社是可以賒帳的,這也是村民們喜聞樂見的原因,哪怕是一分錢都拿不出來的家庭,也可以先報名做社,搞點社肉回去祭一祭五臟廟。
至於欠的社錢,等有了再給就是了,這也導致不少賣社豬的人家幾年都收不回豬錢。
做社,是整個博白縣都有的風俗,不過每條村做社的規定都不一樣,有些地方一年只做兩次社,分為春社與秋社。
大部分地方,都是一年做四次社,分別是春夏秋冬四次。
然而,那耶村跟其他地方都不一樣,它一年是要做十二次社的,平均一個月一次,這做社的頻率可把其他村的人給羨慕死了。
因此,還有好事者給編了順口溜:「嫁上嫁下,都無比那耶共那巴,無有豬肉都有碗飯挖。」
意思是說,無論嫁到哪裡,都比不上嫁到那耶村與那巴村,就算沒有豬肉吃都有碗飯吃。
這那耶村與那巴村,都是一年做十二次社的。
聽到九叔說要做兩份社,五嬸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這年代做社,能單獨做一份的家庭,在村裡已經是生活水平不錯的家庭了,大部分都是跟人合夥做一份,稍微解解饞就可以了。
能夠開口說做兩份社的,九叔可以說是村裡的頭一個。
五嬸瞪大眼睛問道:「九叔,我沒聽錯吧,你要做兩份社?」
鄧世榮笑著點頭道:「嗯,家裡兒女多,做一份社根本不夠吃,還是做兩份比較合適。」
五嬸聞言嘴角不由得抽搐了一下,這年代誰家的兒女不多啊?大家做社都只是稍微解解饞,誰家有條件放開肚子吃肉啊?
半響,五嬸才一臉羨慕的說道:「九叔,你還真捨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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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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