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魚肉與砧板(合章)(第1/4 頁)
很普通的一篇實事討論貼,發帖人居然也是“京大新鮮事兒”。
這貨到底是幹嘛的,專注發帖人?
陸奇旋即忽略這個十分活躍的樓主,專注帖子本身……
那起交通事故發生在半個月前,天京城靠北的城市與聚集鎮連線處。
一名三星卡師開車途徑一個鎮子,疑似因為駕駛過程中走神導致車輛失控,高速撞進了一處農戶院子,又恰好撞上了院內獨自玩耍的7歲幼童……
那名卡師沒有第一時間施救,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撞了人,一進一退,兩次碾壓,車子倒出去後,車頭冒著白煙招搖而去……
家中的爺爺聽到動靜從房裡跑出來時,小小孫子已經一命嗚呼,巨大的悲慟之下,年邁的老人隨之而去……
最後,還是聚集鎮的鄰居,打電話給這家孩子父母,才趕回來……
一老一少兩條屍體,就痛苦的倒在自家院子裡,氣息全無……
事件很簡單,過程也很清晰,沒有任何值得商榷的地方。
普通的警局管不了這事,卡師工會特事科接到報案後雷霆出擊,迅速找到了這名肇事者……
其身份是一個在天京城裡排不上號的卡師世家的年輕子弟。
法不容情,沒有任何好說的,特事科立即將其抓捕、送審……
一審判決,5年監禁,50萬通用幣賠償。
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同時私底下與原告家屬和解……
二審判決,3年監禁,60萬通用幣賠償……
而眼下,將迎來了第三次審判……帖子推測,第三次審判會繼續降低刑期……
陸奇看的有點莫名其妙……正常來說,在這個世界的律法體系中,卡師對普通人犯罪,只允許審判兩次,然後就定性了。
以卡師工會的威勢和公信力,只要定性,要麼是ABCDEF級通緝犯,要麼就牢底坐穿……
哪來的三審……
繼續看帖子……
陸奇才發現,第三次審判居然是由原告發起的……那就合乎規則了,現行律法中,只要針對的是卡師與普通人的糾紛案子,普通人原告就可以無數次申請審判,
而原告的訴求卻是讓陸奇驚了個大訝……原告認為,自己已經與被告取得和解,那判決3年監禁,就太重了……
這尼瑪!!!
陸奇的火氣一下子就上來了。
自家孩子和老人的兩條命,就這麼和解了?居然還覺得對罪犯的處罰重?
講真,就是一審的五年監禁,陸奇都覺得輕……
一個卡師,在開一輛普通載具的時候,會分神出車禍?
即使他只是一名三星卡師,那也是基本不可能發生的。
卡師的身體協調能力,反應速度,腦力計算,學習速度,都遠遠超出普通人。
即使真的出了車禍,也能在最後的關鍵時刻,躲開路邊的行人……
而就算真的撞到了,也不可能毫無感覺的碾壓……
所以,貌似事件脈絡清晰沒有疑點,但真要分析起來,疑點重重……
只是透過事件的過程,陸奇就下意識的猜測出一個“事實真相”……
大機率就是那個肇事者故意撞進別人家院子,故意謀殺那個孩子……只是,看上去這種可能性很低,一個世家的卡師,與一個居住在居集鎮的普通人家,能有什麼仇什麼怨?
而且,既然陸奇只是掃了一眼就有了這個猜測,特事科和卡師工會的審判者們不可能分析不出來。
但,就這,才在一審時給予那個傢伙5年監禁?
二審直接減兩年?
這要真等到三審,那就別說三年刑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