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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去睡,關鍵這個弟弟還是個精神病。
在她的心裡,這個馬福慶和他娘比他的弟弟可恨一百倍,應該千刀萬剮。
「為什麼要分屍?」青木問。
馬福慶停止了哭聲,手裡的香菸已經燒到過濾嘴上,他還是用力地吸了最後一口,空氣中聞到一股海綿燃燒的味道。
「人雖然是我弟弟殺的,但我媽也算是幫兇,我不能讓我媽去坐牢。我知道廬縣那邊有片廢魚塘,那裡以前是礦坑,沒什麼人去。我就想把屍體沉到那裡去。我媽說把頭埋在槐樹底下,鬼魂就不會來纏人。我想,這樣也好,這樣就算屍體被發現了,別人也認不出死的是誰。我和媳婦一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來,她的戶口也不在這裡。一般不會查到她身上。」
「不對!」胡杏忽然想起什麼,「屍體上的精斑不是你弟弟的,你怎麼解釋?」
馬福慶說:「我到廬縣的老影壁巷那裡的垃圾堆裡隨便撿了一個用過的安全套回來……」
老影壁巷在廬縣乃至整個吳中都是出了名的紅燈區,幾年來反反覆覆就是掃不乾淨。胡杏倒不覺得那個楊保國有多冤枉,這也算是一種報應吧。
案子到這裡幾乎已經水落石出,可是胡杏的心裡忽然有種莫名的悲哀。
死者是馬福慶的老婆,兇手是馬福慶的弟弟。無論死者死得多慘,神經病是不會被判刑的,而馬福慶和他娘頂多算是包庇罪。法官對這樣的家庭倫理悲劇通常會網開一面,謀殺變誤殺,精神病無罪,那麼包庇罪也很可能無從說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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