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獒犬(第2/2 頁)
是極多,無論漢人還是胡人都是有的。
不過漢人一般都是作為農戶,平時吃住基本都在塢堡裡面,另外胡人一般都是作為牧戶,平時吃住基本都在草場裡面。
這些胡人以及獒犬,職責就是看護牲畜,不但要負責放牧牛羊,確保它們都能長的膘肥體壯,而且還要避免被猛獸所吞食,另外還要避免被盜賊所竊取。
草原並不太平,如果真的有人可以歲月靜好,那麼肯定有人替他負重前行。
碰上猛獸或者盜賊,其實不算太過嚴重,真正最為可怕的事情,其實還是天災人禍。
有時候是天災,有時候是人禍,有的時候兩者結合就是天災人禍。
那些靠放牧為生的羌人部族,自然災害抵抗能力基本為零,一場風雪就會凍死大量牲畜……
這就是天災!
不過李耀家裡有著一座塢堡,並且坐擁大量存糧,柴火,草料……就是遇到自然災害也不擔心。
但是其他羌人部族,他們沒了牲畜也就沒了生計,為了能夠活著就會化身野獸,將對擁有食物的人進行劫掠。
這就是人禍!
當然他們不會劫掠李氏塢堡,李文侯的威望還是非常高的,因為他的手中掌握湟中義從。
這支部隊作為護羌校尉麾下,一支正規官軍勁旅,不但武器極為精良,而且都是穿著甲冑。
有甲部隊都是精銳,面對無甲部隊可以直接屠殺,雖然湟中義從人數不是很多,但是依舊可以屠滅很多小族。
關鍵湟中義從,它計程車兵來源就是羌人部族,如果李文侯再找到其他豪酋,承諾戰後將會平分女人牛羊,甚至可以直接組建萬人聯軍。
這就是李文侯所打拼的家業,因此只要他還活著,那麼李家穩如泰山。
如果李文侯不幸的戰死沙場,那麼李家作為一塊肥肉,肯定會被其他豪酋分食。
李耀看似想了很多,其實還是一瞬間的事情,隨即他的口中同樣吐出羌語:
“挑選兩隻肥羊,記在我的頭上,宰殺之後,處理乾淨,皮毛和內臟送給你們,但是羊頭需要留下,用來餵養這隻雕禽。”
李耀沒有半句廢話,直接開口說出目的,作為李氏少君,這點權利還是有的。
果不其然,這些胡人也都沒有進行反駁,如果是一百隻羊,那麼他們肯定不敢私自宰殺,必須派人上報主母或者主君。
但是兩隻羊,沒有任何問題,正如李耀自己想的,這點權利還是有的。
而且皮毛以及內臟送給他們,皮毛可以製作衣袍以及帳篷,內臟煮熟之後同樣可以食用。
因此這些胡人都是越發恭敬:
“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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