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被出繼的長女(2)(第2/3 頁)
沒有烈士子女證,村裡沒法給你糧食。但你別擔心,叔爺爺都可以管你吃飯。”
“我還想要一個房子。”
林敬生:“要什麼?”
“要房子。”
“要什麼房子?為什麼要房子?你詳細說說。”
“我想自己住啊。”
林敬生:“……你為什麼要自己住?”
“你看啊,我爺爺有三個兒子,我二叔自己住,我三叔也自己住,那我爹也應該自己住啊。我爺爺奶奶現在住的是我三叔的院子,我現在是我爹的女兒,住這兒就不合適了。我得住我爹的房子。可是我爹沒房子,我就問問,能不能給他一個房子,讓他的女兒有地方住。”
這話她沒胡說,他們家其實已經分家了。她爺奶現在住的房子,是分給林老三的,老兩口住在這裡,就相當於跟著小兒子一家生活。
農村養老,大部分跟著長子,但也有跟著么兒的。林大山夫妻當時選擇跟著小兒子,一是因為大兒子沒了,二是因為小兒子不在家,兒媳婦一個人,他們住一起也能相互照應。
這情況林敬生是知道的。
他看了林秋一眼,心想,這孩子是被過繼這事給打擊到了嗎?雖說是過繼了,但是林老三也不可能就徹底不管她了。老頭子也不可能讓她一個小女孩搬出去。
那是她自己在賭氣?看著也不像啊。
“秋秋啊,房子不是個小東西,得讓叔爺爺想一想。你要是想要一塊糖,叔爺爺現在就帶你去買。”
“謝謝叔爺爺,我不要糖,就要房子,您慢慢想吧。明天我再來。”
說完,林秋揮手再見,自己走了。
原主是個擰巴的人,偏執又擰巴,心裡憋著事,一句話不說,生生把自己憋的全身疼。
她不說,表面還裝的若無其事,別人也不知道她心裡難過,也就沒法開導她。林秋都心疼這孩子。
她來了,自己肯定就不會擰巴了,她要快人快語,直言不諱。讓別人擰巴去吧。
她不是林老三的女兒了,當然不住林老三的院子。她自己要個小院怎麼了?
她相信林敬生會給她的。村裡空院子有好幾處呢。
現在才1952年,還有幾年好日子可以過。
在原主的記憶中,三年災害時期,他們這裡是難得的受災比較小的地方。只要村長腦子不進水,不搞浮誇風,日子就能過得下去。
這裡是水鄉,到處都是各種天然形成的小片水窪和溼地。平時種水稻,乾旱時期可以種點耐旱的作物嘛。
林秋溜達著回到家,爺爺奶奶出去了。
她回了自己房間。她現在住的這間屋子,是西廂房,以前她娘也住這兒。
裡面的東西倒是齊全。有床,有桌子,有櫃子,有箱子,被褥也都還可以。
林秋翻箱倒櫃的找了找,從她娘留下的木箱子裡翻出了38.8塊錢,應該是她娘攢下來的。這個箱子一直放在這裡,原主一輩子沒有動過,純粹把它當成了母親留下的遺物。
現在,這筆錢歸她支配了。
先去找文秀奶奶預訂小雞。老百姓的雞屁股銀行得開起來。
爺爺奶奶也有養雞,但那是他們的。
她作為一個孤兒,還是要儘可能自力更生。這樣花錢什麼的也比較自在方便,免得幹什麼都得問爺奶拿錢。到時候又告訴她這是林老三寄來的,那她花還是不花。這錢她花著膈應啊。
林秋出門沒一會,爺爺奶奶和林敬生就一起進門了。
“哥,嫂子,剛才秋秋去找我,問我能不能給她辦烈士子女證。我說辦不了。畢竟她的年齡和安國犧牲的時間對不上。安國犧牲的時候還沒她呢。人家部隊肯定是不會給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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