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禍"不單行啊(第3/6 頁)
你感動。不過,我還有兩個要求。”畢高樂還沒有忘記幽默。
“你說吧。”凌姍卻很認真。
畢高樂說:“第一,秀秀病治好以後,我要收她做我的乾女兒,帶她去m國讀書。你同意嗎?”
大家都笑了。
“當然可以,這也是天大的好事嘛!”凌姍高興地答應道。
“ok!”
畢高樂繼續說:“第二,我要吻一吻你的額頭。這是m國的禮節,我不吻你的嘴唇。可以嗎?”
“死小子!總忘不了貧!”凌姍笑著朝畢高樂的前胸打了一拳。
攆走了同學們,吳春雨一個人躺在宿舍的床上,傻呆呆地想著心事。
剛才那一陣劇烈的頭疼,把吳春雨折騰得渾身像散了架子一樣的無力和痠痛。
此刻,雖然頭還在隱隱地疼,可能忍住,畢竟比剛才好多了。
吳春雨的頭疼病說來也有好幾年了。那是當年被一夥流氓給打的,留下這麼一個後遺症。
那一年,吳春雨父親在一次煤窯的塌方中殉職了。母親一急之下也得了腦出血,雖經多方搶救脫離了危險,但她躺在床上卻永遠起不來了。
為給母親治病,姐姐借了一個女老闆上萬元的高利貸,這筆錢到現在還沒還上,估計加上這驢打滾的利息,己經不是一萬兩萬的了。
為籌到錢給母親治病買藥, 年僅十一歲的吳春雨便逃學了,去附近一個工廠的垃圾場去偷著翻揀垃圾:因為這種工業垃圾中含有大量的銅鐵和金屬類的物品,所工廠已經以承包形式包給了一家廢品收購站。而這家廢品收購站老闆硬是憑著這工業垃圾發了財。
為防止附近的人來偷揀垃圾,老闆特意僱了幾個打手輪班看著。先後有好幾個來偷揀垃圾的人都被他們抓住打得滿臉是血。
當然,他一個才十一歲的小孩子更是逃不過這些人眼睛的,他們像抓小雞一樣地把吳春雨抓脖領子提起來又摔在地下,不由分說就是拳腳齊上,劈頭蓋腦的一打,任憑吳春雨怎麼告饒也不罷手,一直打到吳春雨不吭聲了昏過去,看場子的人才揚長而去。
就這一頓毒打,叫吳春雨在床上整整躺了半個月沒下地。他整個身上無處不傷,特別是頭,腦袋腫的像藍球,頭皮下淤血,用手一按軟得像海綿一樣,頭髮一抓我一綹一綹的往下掉……
就這樣,吳春雨從此留下了頭疼的病根兒。
說來也怪,這種頭病,平時和正常人一樣沒任何感覺,然而這病就像在自己衣袋裡揣著一樣,不定什麼時候一激動或一急扭頭,腦袋馬上就會天旋地轉起來,隨即就如炸開一般的疼起來。
這種頭病,一般的情況下過個三五分鐘也就沒事兒了。所以,吳春也沒太當回事,更沒去醫院看醫生。
然而,這種頭疼發作卻越來愈頻繁了。由開始時的一月兩月的發作一次,到後來變成一個月兩三次,甚至最近不到一個月就犯一次,並且疼的一次比一次重,時間也一次比一次長。
這次犯病是疼得最厲害,時間也最長的一次,竟然讓他這個從不低頭的皮實小子按在床上抱著腦袋打起滾來。
“m的!”吳春雨心裡罵道:“都是叫那那盧主任給氣的!”他這樣想。
其實,吳春雨這次犯病還真不是由氣而引發,恰恰相反,正是由他興奮過度,刺激大腦神經引起的:
中午,吳春雨食堂門口"主持正義"為二(1)抱打不平,可是在全班乃至兄弟班同學面前大顯擺一把,又替班上討了公道,最後使得盧主任遞不上報單悻悻而走,總算是替全班同學出了一口惡氣。
吳春雨認為,他幹了一件很講義氣的大事,大家一定會佩服他的。
果然,事後,吳春雨就得到了班上不少同學的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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