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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走了。他走出去。
他走到了海里,他在海里漫步,頭髮飄起來,大大小小的氣泡接連從他鼻孔裡鑽出來。他走得好像在平地上一樣,一點都不受浮力和水壓的影響。他的面板慘白。他走到了母親身邊,夜晚,見不到月光,見不到一絲光,但他很白,白得發光。
他憑什麼這麼不一樣?憑什麼和別人不一樣,他就不能安安分分地待在他那些只要我一個眼神過去就能看到的畫裡嗎?我要抓住他,趕走他,我不能不是業皓文,我要重新拿回我的主導權,我的控制權。
可是我抓不住他,他走啊走,走啊走。
他走過展嘉身邊,他吹開展嘉手裡拿著的菸灰缸裡的菸灰;他走過秀秀身旁,他拍拍她的肩膀;他走過我的床邊,我在看雜誌,我好小,十三還是十四,我看的雜誌封面是一個裸著上半身的男模特。
他還在走,他旁若無人地……他就當我這個回憶的主體完全不存在一樣。他怎麼能這樣?為什麼我就是抓不住他。他明明離我這麼近。近到他的眼睛看著我的眼睛,我能看到他眼睛裡我自己的形象,我能看到我在打電話,我能看到我身後有一盞路燈,路燈發出的一點白光凝聚在他的瞳孔裡。他的眼睛又亮又黑。
他問我:「小寶說還剩一個雞翅,你要嗎?「
我說:「你們都不吃了嗎?」
蜀雪撇撇嘴:「你到底要不要啊?」
他不耐煩了,不看我了。我知道的,他始終不在我面前,他始終在穿梭。他其實離我很遠。他闖進我的美術館搗一陣亂,天翻地覆地亂,他撇撇嘴就走了。他什麼都不管。他什麼都不會管。
他的菸灰燙到我的手,他看看我,撇撇嘴,什麼都沒說。
他會摘下那枚戒指的。
去還給秀秀,不要還給我。
去找她。我和你一起去找她。我們找到她,你把戒指還給她,我們就分開。可能會找到老,找到死,但是找到之後我們一定分開。我們一定會分開。
啪嗒一聲,我打了個激靈。好像剛才我也聽到了這樣的一聲,剛才,我們在天星小炒吃飯,點好了菜,一個男人衝進來對著s就拔了槍。他扣下扳機,我差點以為我和蜀雪也會被打死。
我看蜀雪,蜀雪正彎腰去撿地上的一部手機。是我的手機。我忙伸手過去,拿過了手機。蜀雪問我:」你沒事吧?「
母親還在電話那頭,她問我:」誰在說話啊?你的同事?這麼晚了一起加班?」
蜀雪看著我。
我以為我會和蜀雪一起死。
我到現在還有這種感覺,那聲槍響還在我耳邊迴蕩。我說:「是蜀雪。」
我聽出來自己的聲音在發抖,我聽上去很恍惚。蜀雪還看看著我,母親的音量一高:「誰?」
我說:「剛才我差點和他一起死了。」
我說:「剛才我以為我會和他一起死了,我還在心裡慶幸,我想一起死也蠻好,對不起,這個想法太陰暗了。」
我低下了頭。母親沉默了。
我知道人難受的時候哭是沒有用的,我知道我是一個小男子漢,一個男子漢,不可以哭,我知道我和蜀雪是兩個世界的人,我知道我能喜歡任何我喜歡的人,但是喜歡,愛,必須是光明的,我知道愛一個人是要讓對方開心,我知道人不能失去自我,我的自我就是一把銀色的湯勺,一個能讓父母掛在嘴邊讚不絕口的青年才俊,我的自我就是手錶櫃裡旋轉的某一隻手錶的某一根指標上的某一顆紅寶石。
我想起來了,我哭著跟在秀秀身後撿地上的蚯蚓。秀秀踩死了它們,我覺得它們很可憐,秀秀看上去很開心,我不能讓她失落,不能叫她不開心。我很難受。我撿起蚯蚓的屍體,我給它們造小小的墳墓,我埋葬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