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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頭像,很明顯是個嘲笑的表情,難道是嘲笑警方抓錯了人?這一點毋庸置疑,這就是兇手郵寄皮夾子給葉曦想要表達的。這是一種挑釁,也是一種彰顯自我的行徑,符合連環殺手慾望升級的心理需求模式。也就是說,他已經不滿足於控制、操縱、擺布原有的目標群體,轉而希望透過控制、操縱、擺布警方來獲取更刺激的滿足感。不過,這一行徑暴露出兇手留在案發現場的塗鴉並未如韓印所想像的那樣複雜,就是非常直觀地表達出他的心情。這一點也在韓印先前的分析中有所體現,只不過綜合判斷後,韓印傾向於相反的複雜的一個方向,現在看來是判斷失誤,真正使命型的殺手是不在乎外界反應的,所以兇手其實就是個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的連環搶劫殺人犯。
&ldo;那咱是不是要調整調查方向了?&rdo;聽了韓印對兇手的重新定位,葉曦問道。
&ldo;按理說應該是,可說實話我還是放不下夏明德這條線。&rdo;韓印姿態異常誠懇地解釋說,&ldo;真不是我一意孤行,實在是他太符合我先前的側寫了,所以我還是想堅持一下另外一種可能:現在在外面興風作浪的兇手可能是夏明德的同夥。&rdo;
&ldo;我同意韓老師的想法。&rdo;康小北附和道,&ldo;既然兇手能寄來六名受害人的皮夾子,就排除了模仿作案的可能,內部審查也就沒必要繼續下去了吧,咱們專心找找他的同夥?&rdo;
&ldo;當然不查了,局裡終於可以稍微鬆口氣了。&rdo;葉曦有些自嘲地說,&ldo;不過恐怕更高興的是夏明德和他的律師。&rdo;
&ldo;那是肯定的。案情發展到現在,夏明德對於兇器的解釋,應該說可以成立,既然咱們一時半會兒又找不到他的同夥,看來就得放人了!&rdo;康小北心有不甘地說。
&ldo;其實我是想再抻些時間,不過恐怕不太可能。先前夏明德的律師就已經上躥下跳了,現在又有了皮夾子這檔子事,真沒法再關了!&rdo;葉曦嘆著氣說。
&ldo;放出去也不一定是壞事,也許可以把他的同夥引出來!&rdo;韓印最後拍板說。
8月19日,凌晨一點左右,噩耗再度傳來,兇手第七次作案。
案發現場是一個單元樓中的出租房,受害人為青年男性。同先前一樣,先遭繩索勒斃,後遭割喉,死亡時間為上半夜,詳細點是18日晚8點到9點之間;隨身攜帶的財物遭洗劫,其陳屍的客廳中的一面牆上,照樣塗有一幅紅色的頭像漫畫。表情也有變化,不過不太好猜,非常抽象,只是在圓圓的腦袋上畫了一副眼鏡。
報案人是個女孩,在夜總會陪酒,凌晨下班回來,發現了受害人。房子是她租的,受害人是她男朋友。女孩又進一步解釋,說兩人只是玩玩的關係,沒當真。受害人家裡有錢,父母是開工廠的,隔三岔五會在女孩家過一次夜,當然錢的方面從不虧待她,不過受害人這段時間有些反常,窩在這裡差不多一個星期不出門了,好像在躲什麼人。女孩問過他是不是在外面惹什麼麻煩了,他解釋說主要是最近一段時間老有搶劫的,夜裡出去玩不安全。女孩逐一看了前六名受害人的照片,表示受害人曾跟這些人在一起玩過一段時間。
接到這起報案時,葉曦第一反應是給康小北掛電話,詢問夏明德的行蹤。
自夏明德離開看守所,康小北便帶領一干人手,不眠不休地對其進行跟蹤監視。總體來說,夏明德的活動範圍很窄,這段時間他沒有出車,基本待在家裡,出去要麼是逛逛菜市場,要麼在樓下遛遛彎。可能是他為人木訥,不善交友,沒看到他與哪個朋友碰面聚會;他的手機和家中座機都被技術監控著,通話最多的是他妹妹,偶爾也會去妹妹家吃個飯,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