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頁(第1/2 頁)
綜合來看,共11起案件,雖非同一兇手所為,但這兩名連環殺手似乎都有著讓人放鬆警惕的本領。前者韓印已經分析過了,可能因為他身材矮小、慈眉善目,且外表看起來年長、有一定修養,因此不被人提防。那麼後者呢?他的欺騙性和偽裝又是什麼?會不會是他的身份?比如他是物業的修理工,或者超市的送貨員,又或者是快遞員?物業修理工可能會隨身攜帶檢測儀表,那超市送貨員和快遞員會攜帶何種電子產品呢?
……對了,如果顧客要求刷卡,他們是不是要帶上移動pos機呢?
進入4月底,天氣有徹底轉好的跡象,春風和煦溫暖,不再是蕭瑟的感覺,冶礦市終於有了點春天的味道,而排查工作也取得重大進展。因原供電局家屬樓區域拆遷改造徹底完工,被拆遷人陸續進行回遷登記,一些先前輾轉大半個城市都無法找到的供電局老職工,即家屬樓的老住戶,都紛紛露面了,符合側寫的嫌疑人也終於浮出水面。只是他已經去世半年多了,讓人情何以堪!
該嫌疑人叫單熊業,冶礦本地人,出生於1944年,身高165米,性格溫和,大學本科文化,妻子於1987年6月因病去世,留有一女一子;他的父母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供職於電力系統,也是冶礦市供電局正式成立後的第一批職工,便理所當然地於20世紀70年代末供電局家屬樓建成後成為首批入住者。單熊業本人作為冶礦公司總廠的儀表工人,工作時間是倒班制,於1998年正式下崗,後以開&ldo;面的&rdo;為生,2005年其父母因年邁相繼過世,去年9月中旬,其本人也因睪丸癌去世。
此人早前曾進入過某排查小組的視線,但並未被納入重點調查物件,究其緣由是當時獲取的資訊不夠詳盡,且其本人部分背景資訊與側寫範圍出入較大‐‐在韓印的側寫中,兇手出生在人民路周邊,並且一直生活在此區域,但該嫌疑人實際上於1963年便離開冶礦市赴外省求學了,且畢業後留在當地工作並娶妻生子,直至妻子病故才於1988年年初調回冶礦工作,與父母同住在供電局家屬樓。
其實,如果該組偵查員對犯罪側寫多些瞭解的話,早前是不應該忽略此人的。一方面,犯罪側寫作為偵查的輔助手段,並不完全嚴謹,它的功效必須結合現實情境;另一方面,該組辦案人員也應該想想,嫌疑人妻子的病故以及他調回冶礦的時間點,與首起兇案發生的時間如此接近,二者會不會就是他作案的刺激性誘因呢?
韓印偶然接觸到以上資訊並深究下去,再次走訪了嫌疑人的一些老鄰居,這些人反映說:曾經在聊天中,從嫌疑人父親口中得知,嫌疑人由於一向喜歡男孩,又因民族身份屬少數民族,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故妻子在人過中年後又為他生了個兒子,但因是高齡產婦,產後身體虛弱難調,再加上當時正處在叛逆期的女兒經常逃學,難以管教,遂操勞成疾染上重病,不治而亡。時年女兒18歲,兒子不到兩周歲。由此佐證了側寫中指出的有關兇手的作案根源,以及對他女兒的相關推測。
嫌疑人背景資訊如此吻合,接下來似乎就很簡單了。因為其已去世,無法直接採集有效dna檢材,那麼用他兒女的dna與早前在案發現場獲取的dna做比對,或者用他子女提供帶有其指紋的遺物做比對,便可以完全確認他的兇手身份了。
事實上,案件走向遠沒有韓印想像的那般順利。
透過回遷登記處登記的資訊,劉隊聯絡到嫌疑人單熊業的兒子單華明和女兒單迎春,並將他們請到隊裡來。可姐弟二人還未等劉隊把話說完,便異口同聲斷然回絕了警方的協助請求,尤其是已步入中年的姐姐,反應更為堅決和激烈,她甚至絲毫不理會劉隊曉之以理的勸解,硬是拉著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