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念之差(第1/2 頁)
縱然是對歷史一知半解,張辰也知道這位大宋三朝名臣的大名,然而印象最深刻的自然是源自一篇名文,大文豪蘇軾的《陳公弼傳》。
嘉佑六年,在歐陽修的推薦下,蘇軾參加了名為“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的制科考試,最終他的對策被評為第三等(一、二等虛設,第三等為實際上第一等)。
須知此前整個大宋只有一個吳育中過這種制科的第三等,因此蘇軾中第三等被稱為“百年第一”,隨後得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
而當蘇軾意氣風發地出任鳳翔府判官(相當於市政府秘書長)後,又被當地一眾衙役尊稱為“蘇賢良”。
鳳翔知府陳希亮得知此事,曾大怒發言:“府判官,何賢良也?”
從此,他對蘇軾不假辭色,處處刁難,橫豎看不順眼。蘇軾年少氣盛,不甘受辱,總是針鋒相對。雙方一時勢同水火,互不相讓。
可是,怪就怪在陳希亮去世後,蘇軾竟破例為其撰寫《陳公弼傳》,使其萬古流芳,這是為何?
其實,陳希亮與蘇軾皆是四川眉州人氏,陳蘇兩家數代世交,論輩分陳希亮是蘇軾的世叔。
陳希亮的四子陳慥更是蘇軾的好友,歷史上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到黃州任團練副使時,正是陳慥陪伴著蘇軾度過那段煎熬的時光,諸多事蹟皆被蘇軾記載於另一篇《方山子傳》中。
至於陳希亮在鳳翔時何以處處打壓蘇軾,絕非嫉賢妒能,而是因蘇軾“年少暴得大名”,經常鋒芒畢露,恐其自毀前程,這才對他一直進行挫折教育。
多年後,歷經宦海沉浮,做官做成旅遊家的蘇軾終於體會到陳希亮的用心良苦,發出這樣的感慨:“陳公是我的長輩,於鳳翔兩年,‘方是時年少氣盛,愚不更事,屢與公爭議,形於言色,已而悔之’!”
實際上陳希亮一生的功績,張辰的認知基本來自蘇軾的那篇傳記,並不瞭解他歷任的官職,更加不知他曾出手幫過張氏一族,故而才對馬武所稱的“陳太常”是何人一片迷惘。
不曾想竟是間接關聯上了歷史上的名人,張辰不由得更感興趣,於是又追問起了此案的經過。
馬武瞧見張辰精神振奮的模樣,有些難以理解,卻還是逐漸地把案情慢慢地講述了出來。
原來遇害的官人便是陳希亮的二子陳恪,今任滑州推官,他和妻子石氏此行本是要回眉州老家省親的,並於兩日前途經竹山縣,暫住在城南的官驛。
都說隆重莊嚴歸故里,樹碑立傳與天齊,這話一點不假。
陳恪的父親陳希亮原先不僅是房州的父母官,更是掌管整個京西路的轉運使,在本地又官聲極佳。
這回陳公的兒子兒媳路過房州故里,連路、州兩級長官都出十里相迎,何況是這竹山小縣?
提早得到訊息後,竹山的知縣吳通、縣丞王祿、縣尉孟子臨幾位親民官自然得齊齊出動,從迎接陣仗到官驛佈置,盡皆精心地做好了佈置,只為表達竹山上下對陳公一家的敬重,哪怕陳恪夫婦只在竹山停留一兩日。
可往往是人算不如天算,陳恪夫婦一路從河北路滑州上千裡走來,一直平安無事,偏偏就在父親治理過的大宋腹地遭了難。
案發的當日,便是張辰來到竹山縣城的那一日。
那一日,陳恪一家已在竹山縣城歇了一夜,打算午後便啟程繼續南下。
於是縣衙早早便遣了驛馬腳伕前來伺候,並有縣衙一幫弓手在官驛外巡邏護衛。
吳知縣更是貼心地吩咐城裡最好的酒樓送來佳餚美酒,在官驛正堂擺好席面,召集一眾官紳準備為陳恪餞行。
豈料在官驛正堂上這一等,卻是等到了日出三竿,始終不見陳恪夫婦的人影。
吳知縣等人茫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