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蔡9章守門得嬌妻 李老驢投狀再懵逼(第1/4 頁)
一個靈雲驛站辦成了高階會所的樣式,怪不得巡按御史不在文陽縣衙住,選擇在一個偏僻的驛站辦公。不知道的還當御史大人多麼艱苦樸素,廉潔奉公呢。
李老驢站在靈雲驛站大門不遠的地方觀看,不管是聽說還是親身經歷,他也有些經驗,衙門口不能直接硬闖過去,他要觀察一下情況再過去。看看衙門口有沒有可疑的人,之前傳聞衙門口都有綁票的,看著有往鳴冤鼓跟前衝的,也就一百來米的距離,就有半道跑出來截胡的,套上麻袋就抱走了,衙役們見了都跟沒瞧見一樣。自己勢在必得一定要一次成功才行。
靈雲驛站對面的旗杆上有三面牙旗,一面是紅牙黃龍旗,代表奉旨欽差;一面藍地獬豸旗,代表御史大夫;還有一面繡黑遇字旗,代表此位御史的姓氏。這位御史姓遇,名忠輔,定州人士,庶吉士出身,外放牂牁郡守。以反正之時,羅織重熙帝二十罪有功,遷右副都御史,領巡按御史之職。
再看那驛站門口,有四位軍爺,穿著皮甲,腰挎長刀,站在驛站大門兩旁,好不威風。往來行人,隔著老遠就繞開行路,走近了生怕犯了軍爺的什麼忌諱,一刀砍下來,落個身首異處,還沒處說理去。
這個架勢可如何告狀啊,李老漢原以為驛站門口會像縣衙那樣,擺個鳴冤鼓,雖然有人看著、攔著,但朝廷制度,有人敲了鼓,不管縣太爺願意不願意,他也得升堂,自己抽冷子,豁上挨一頓打,也得給他敲響了。這可好,這裡連鼓都沒得敲,那怎麼辦?
等著,天底下,不管哪裡,總有有冤案的,除了自己,肯定還有別人來告狀,自己看著別人做樣子,之後再照著做不就行了。
打定主意,李老漢選了一處避風的門口蹲著觀察,等待有人來告狀。
可等了老半天,也沒有人來,這是怎麼回事?天下太平了?不應該啊,如今這個年月,就連村裡都是天天有是非官司的,怎麼能八府巡按門前能沒有人告狀呢?可等了這半天,就是沒有人,李老漢也沒有辦法,他蹲在那裡,太陽暖和和的,他迷迷瞪瞪就睡過去了。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一個淒厲的女聲在李老漢耳邊響起“冤枉啊——御史大人,民婦冤枉啊。”李老漢一個激靈從睡夢中醒來,猛地站起身來,又趕緊往門洞裡避起身子,只露一隻眼睛往喊冤的方向望去。
只見一個身穿重孝的婦人,雙膝跪地,舉著狀紙,膝行向前,口中不斷喊冤。路上稀稀拉拉的行人也被這一幕驚到了,連忙就近躲避。
要知道,當今律法有個規定:“官員、舉人、貢生、監生、老幼、殘疾、婦女、篤疾之人,除告謀反、叛逆、及子孫不孝,聽自赴官陳告外,其餘公事,許令同居親屬通知所告事理的實之人代告。”就是規定中的這些人本身,除了告謀反、叛逆和子孫不孝這三種事之外,是不能自己參加訴訟的,必須由他人抱齎奏訴,否則告即有罪,先笞五十,受不受理,還得看長官心情。倘若找不到代訴之人,你連告狀的資格都沒有。
這居家婦人如此年輕,自然不可能是告子孫不孝的,也不可能是告謀反和叛逆的,她要以身犯刑,必然是冤情不小,且看那門將如何處置。
那婦人高聲喊冤,聲音高亢淒厲,著實把四個門將也嚇了一跳——這還了得,雖說這驛站有五進院子,裡面的地方御史大人晚上的時候也可以隨便進出,但終有個朝廷制度,白天大人是在二進院的大堂中辦公的,這婦人如此高聲,豈不要驚了御史大人的駕!
領頭的門將將腰刀抽出,大喝一聲:“呔!何等刁民,膽敢在此叫嚷,驚擾欽差大人清寧。”衝著婦人揮舞過去,那婦人嚇得往後一縮,狀紙飄落在地,也禁住了聲。
那門將走近了看,這婦人雖然身穿重孝,卻頗有顏色,就這麼砍了,委實可惜,這刀就沒有落下來。倘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