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讓黑夫飛,吃得苦中苦!(第2/2 頁)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知足者常樂。
他見過很多貪得無厭的人,為了利益背兄叛父,最終是眾叛親離。而黑夫不同,他自個賺錢不說,還能帶動宗親當地一塊致富。透過利益,牢牢將他們繫結。
“像我們夕陽裡的人,就沒幾個會做買賣的。仲父也不強求,就讓我們在當地負責幹活,他負責出手藝和賣出去。為了打通其餘縣,還自掏腰包疏通關係。這些開銷,也不少的。”
這回就連蒙毅也很是贊同。
雲夢當地的消費能力畢竟有限,要想賺錢肯定得賣至別的地方。臨鄉臨縣……都需要運輸。而這年頭長途跋涉的運輸可不容易,且不說路上的損耗,若是半道上遇到山匪,那便會落下個人財兩失的局面。
要想處理好這些事,不光需要有錢還得有人脈。否則就算是把貨物拉過去了,別人也未必會要。
……
“要不你們先自個逛逛?”
“好。”
秦始皇點了點頭。
見彥要忙活,也沒太在意。
他繼續朝前而去,只覺得一切都很新鮮。如果說整個秦國都能像夕陽裡這般富庶,他何止能成為千古一帝,他能當萬古一帝。到那時,秦國必能永傳萬世歲歲不休!
“狗娃子,快下來。”
路過房宅,便瞧見裡面有位老者捧著飯碗正在訓斥,稚童則爬在樹梢上扮著鬼臉,“不吃,就不吃。天天吃肥肉,膩死了。我要吃燉雞……”
“我看你是好日子過慣了!放三五年前,過年能吃下水都算是好的。這才吃了幾年飽飯,連這肥肉都不吃了。你再不下來,汝翁回來就揍你!”
“……”
秦始皇都看驚了。
這夕陽裡的日子竟如此好?
半大的稚童,能把肥肉吃膩了?
要知道這年頭肥肉可比瘦肉排骨貴多了,肥肉又稱為膏,所以有膏粱子弟的說法。
就算在咸陽,也沒這麼挑食的。大部分人連飯都吃不飽,還挑食?吃的稍微慢點,連刷鍋水都沒得喝。
秦始皇就在門口看著,發現這戶人家絕對是富裕的很。家門口養了條壯碩的看門狗,毛髮柔順亮的很。趴在門口,眼神左顧右盼,相當的神奇。碩大的庭院,還種著二十來顆桑樹,林內還有不少雞正在啄蟲。透過桑林,還能瞧見養了五頭大黑豬。
這等富戶,在咸陽也不多見吶!
“老丈,可否討碗水喝?”
“外鄉人?”
老者放下竹棍,走了上來。
這口音一聽就知道,並非南郡人。
“吾等是自咸陽來的商賈。”
“嚯,竟是咸陽人?”老者旋即開啟房門,“三位想來還未進食吧?老夫家中尚有熱飯,不如進來吃點?”
“多謝老丈。”
“不客氣,給錢就。”
“……”
老者笑呵呵的將布掛在牆上。
上面以小篆寫著三個字:農家樂!
“農家……樂?”
蒙毅嘴角直抽。
還真是給爺整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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