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第2/2 頁)
身高178公分,體重80公斤。兇手的體重身高標準若是低於死者很多,那麼是無法將一個大塊頭扛進案發現場。這是其一。
其二,兇手在吃掉死者腦漿的時候使用了一次性餐盤和刀叉,這說明他接收過良好的教育,不然的話,可以選擇碗、湯匙,更甚的可以直接用手。使用刀叉也是需要技術的,不熟悉西餐禮儀的人所拿刀叉的位置、使用力度,跟受過這方面教育的人所留下的劃痕、磨損度有著一定的區別。
司徒彥舉了一個例子:比方說一個不習慣吃牛排的人,切割牛排時他的雙臂肘會翹起,刀叉在餐盤上發出聲音;而一個習慣並熟悉西餐用具禮儀的人,他的雙臂肘會下垂,刀叉不會發出聲音。兩者的刀叉,在餐盤上留下的摩擦痕跡也有明顯的區別。
那麼,來看看諸位找到的一次性餐盤上的痕跡吧。很少,沒有反覆式的擦痕。這些就說明來了兇手習慣使用刀叉,並有一定程度的對西餐餐具的使用知識和經驗。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