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第2/2 頁)
的話本。
話本里,我將江尋塑造成翩翩公子,家境貧寒,為了與我成親,奮發向上,終於高中狀元,封侯拜相。有多少官家大人慾將千金塞給他,他一一拒絕,就喜歡貌美如花的我。終於,他得償所願,娶到了我,開始沒羞沒臊的婚後日子。
我花了五百字描寫我傾城傾國的容顏,修改至完美,才接著這茬往下寫。
我寫得太認真忘我,身後突然傳來一句陰森森的話:&ldo;我不像是那等為了女子,當街下跪的人,何況,我即使饑寒交迫,也絕不會與犬類爭食。&rdo;
這聲音,好似江尋。
我感到通體發麻,脊背涼颼颼的,尷尬放下筆,道:&ldo;此夫君非夫君,和你無關。&rdo;
&ldo;哦?你還想有幾個夫君?行吧,夫人將人羅列出來,其他幾個夫君,為夫順手幫你剷除了,省得跟我爭寵。&rdo;他的語氣更不善了。
&ldo;是我想岔了,方才寫的時候,也覺得這處不太妥當。我夫君乃頂天立地的男兒,怎會做這些丟臉的事?不妥不妥,要改,要改。&rdo;我唯一的優點就是沒甚骨氣,以保命要緊。
他這才臉色好上一些,不與我計較。
我見好就收,將話本里的&ldo;犬類&rdo;改成&ldo;乞兒&rdo;,想來會妥帖一些,畢竟和人競爭而非狗。
之前的&ldo;雙膝下跪&rdo;,我也小心翼翼改成了&ldo;單膝下跪&rdo;,這樣一來,想必江尋也不會揪著我的錯不放。俗話說得好,男兒膝下有黃金,江尋只跪了一隻腳,損失不是太慘重。還有一言稱,君子視錢財如糞土,他這般懂得割捨,符合他翩翩佳公子的身份。所以,現在話本里的江尋,成了這形象:只見得他一腳踏在糞裡,佔著黃金,一腳乾乾淨淨,清明磊落。設定複雜,引人深思,不愧為我話本的最佳男主角。
我甚滿意,合上了話本。
到了飯點,我正打算混吃混喝之際,江尋突然扯住我,道:&ldo;為夫帶你去見一個人。&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