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第2/5 頁)
頭看向班德:“你會帶我去吧?”
班德被她突然一問弄得愣了愣,然後就歡天喜地地說:“當然,當然!”
旁邊,老兩口對視一眼,忍不住都笑起來。
阿緋在泰沙大叔家愁腸百結的時候,南鄉在阿雷登家裡吃夠了烤肉,最後捧著肚子打著飽嗝被阿雷登的哥哥送了回來。
班德出去,跟青年說了幾句話,約好了晚上在烤肉大會見,才又回到屋裡,正好聽到南鄉對阿緋說:“阿雷登說晚上有好玩的!”
阿緋沒好氣說:“你光知道玩,你不要你爹啦?”
南鄉摸摸肚子:“你不是已經去找爹說了嗎?他還不記得我們?”
阿緋手託著腮,怏怏地說:“不知道,他好像真的把我們忘記了。”
南鄉撲過來:“公主,你一定要讓爹想起我們來啊。我不能沒有爹。”阿緋瞪他一眼:“那你為什麼不去求他。”南鄉摸摸頭:“因為爹以前就不喜歡我,他喜歡你多點。”阿緋很憂鬱:“他現在連我都不喜歡了。”南鄉皺著眉心說:“可是阿雷登說,男人肯給女人肉吃,就說明他很喜歡她。”阿緋歪頭沉思:“真的假的?”南鄉說:“爹那麼喜歡你,怎麼忽然就會不喜歡我?我不信,總之你要把爹給我找回來。”他說了這句,理所當然似的,攤開手腳在炕上躺下,滿足地嘆息,“我很喜歡這裡啊……以後要一直住在這裡也挺好的,你繼續想怎麼把我爹找回來啊,我要睡一會兒,晚上好出去玩呢!”
阿緋目瞪口呆,覺得南鄉這個小子越來越不像話了,簡直不知道誰是公主了,居然還要她“伺候”起他來了。
阿緋在傅清明那裡吃了癟,滿腹憂鬱,又見南鄉如此悠閒,兩下對比,恨不得把他揪起來打上一頓,然而想了想,南鄉畢竟是禎雪的兒子,於是看在禎雪的份兒上,還是算了。
為了晚上的大會,安吉利大嬸特意把自己結婚時候的禮服取出來,因為知道阿緋的腰比較細,又把腰身的地方改了改,就給了她。
阿緋見那禮服很新,顯然是沒有怎麼穿過,而且被儲存的很好,這麼多年過去了還是很鮮豔的紅色,袖口跟領口處繡著金線,阿緋知道這是安吉利大嬸的寶貝,堅決不肯要,可是安吉利大嬸已經特意改了尺寸,又十分誠心誠意地勸說,阿緋無奈,就只好換上了這件漂亮的衣裳。
阿緋穿上之後,走出房間,外頭等候的安吉利大嬸一聲驚呼,伸手捂住了嘴,轉頭靠在泰沙大叔的胸口,眼前淚光閃爍,泰沙大叔抱住她,低低說著什麼。
阿緋嚇了一跳,班德走過來,挽住阿緋的手,微笑著說:“很漂亮,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漂亮的姑娘。”
阿緋臉上微微發熱,問:“大嬸怎麼啦?”
班德低頭,靠近她耳畔低聲說:“媽媽是想到了她年輕的時候,說就好像看到了年輕時候的自己一樣……”
他的聲音雖低,安吉利大嬸卻仍聽見了,一時搖頭苦笑:“我再也回不去以前的樣子啦。”
泰沙大叔抱住她,溫柔低語:“你在我心裡,永遠是相遇時候的那麼美,甚至比那時候更美。”
安吉利大嬸眼中淚光閃爍,臉頰上卻浮現薄薄的暈紅,兩人相互依偎,似乎是世間最美的場景。
阿緋在旁邊看著兩人,此情此境,任何情話都不覺得肉麻,只是無盡感動。安吉利大嬸發胖,大叔臉上也有許多皺紋,但是他們在彼此對視的時候,目光裡滿滿地都是愛意,他替她擦去淚,看她的眼神,就像是看著當年那個嬌羞的少女……
阿緋看著,忍不住有些眼睛發紅:什麼時候,她也能擁有這種歷經歲月而好不褪色的愛?或者說,什麼時候,才能把她曾經近在咫尺卻沒有好好去珍惜的愛人給追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感覺很感動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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