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洞窯下的伊麗莎白(第4/5 頁)
一個大當。
那個男人根本不喜歡這個女人。
這男人只是喜歡他喜歡的。
他之所以和這女人在一起。
一是他需要平衡一下荷爾蒙。
你們懂的。
二是這個男人也挺享受別人的女神給自己糟蹋的模樣。
別人越是喜歡這個女人,他就越喜歡糟蹋這個女人。
而那個女人,卻以為這是愛。
何其愚蠢。
這就叫戀愛腦。
人蠢自有天收。
當一個女人蠢到了這種地步,那麼無論她遭遇了什麼都是天意中註定的報應。
這種東西,看似不存在,其實仍然是有因果的。
比如某男把親生女兒丟垃圾桶裡了。
後來女孩發達了,根本不理親生父親的哀求。
讓我養你,死一邊去吧。
我寧可破產倒黴,也不要養你這傢伙。
還有女孩被別家養大,那也是和親生家庭沒感覺,就一門心思對養父母家好。
而這個女人。
曾經德林的優秀女大學生。
她在這份失敗的愛情中,被一個血裔引誘。
她錯誤的把血裔的需要當成了感情,最終讓自己淪為血奴。
不,也許是,血裔。
畢竟下面那麼多人都倒下了,像蟲子一樣,沉迷在血癮之中,醉生夢死。
但這一個,卻發現了他,並且站了起來。
女人從下面,往上爬了起來。
正常的普通人是做不到這一點的。
但這個女人,踩在牆上,就上來了。
果然,她是一個血裔,所以在血癮下抵抗力比較強。
還能保留清醒的意識。
至少目前是這樣子的。
女兒走到了木柵欄上。
她出不來。
於是她用渴求的目光看向巴恩斯。
巴恩斯一伸手。
女人從下面就上來了。
這不是瞬間移動。
是在剎那間,巴恩斯的速度太快了。
快到僅是瞬間,他就完成了開鎖,把人放上來,再重新鎖上門這幾個動作。
女人鬆了口氣。
她行了一個,已經根植於血脈記憶中的禮節。
提起左右的裙邊,往下蹲一下。
這個動作,是古代貴婦人上廁所的一個動作。
最初表示的是這時我已經沒有防備了,全面投降的意思。
現在。
只能說,時間能修改很多東西。
但是,好在,至少這女人做得十分優雅。
一個人的動作如果足夠優雅,哪怕連解手也會賞心悅目的。
巴恩斯嗯了一下,沒說話。
尷尬。
它早忘了這女人的名字。
雖然說血裔往往記憶力很好。
你撒把沙子,它都能在瞬間給你數清楚了。
但巴恩斯實在沒心情去記一個女人的名字。
這個女人,又不是他的女人。
它可不是前一任的喀巴山之王的血裔。
他對太多女人是沒興趣的。
只除了一個。
好在女人是聰明的。
她立刻明白了這個男人的尷尬。
她說。
“伊麗莎白,叫我伊麗莎白就好了。”
巴恩斯也立刻記起來了。
這個女人有西斯廷血脈。
雖然她是一個德林人。
她把德林女人的開放和西斯廷女人的保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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