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被冤,會坐牢嗎?(第1/2 頁)
得知女兒要被送到北京受審,最著急的是鮮君國。
剛剛給寶貝女兒解決了生意上的事,這又闖禍了。
這完全是不省事啊。
賠錢是小事,這惹上官司算怎麼回事。
“你怎麼還信那個譚芸,你要投資北京的店怎麼不事先給我,還去小額貸款?”鮮君國責問道。
”爸爸,我錯了!“
“我也是想賺錢,我也是想做大做強,我沒想過她坑我。
爸爸,我太輕信人了。”
鮮麗哭著,如犯錯的孩子。
“能不能不去北京啊?”鮮君國問來接鮮麗的警察。
“不能,這是一個重大案件,牽涉人和麵都很大。請配合我們工作。“
鮮麗就被帶走了。
鮮君國一生都在保護女人,讓她不受傷害,如今還是這樣。
自己非要讓她吃虧去踩坑,但是他千算萬算沒算到譚芸是這樣的人。
到了北京,鮮麗把譚芸和她的事都一五一十地說了。
不過在沒充足的證據佐證下,她還得被拘留。
因為在法人變更後的第二天,月子中心的賬戶上還有大筆不明用途的錢走賬。
這就說不清了。
“我不知她洗錢的事阿,這店我都給了180萬了。”
鮮麗急哭了。
“店裡的人都可以證明的。這店是她的。
才給我幾天,我還沒捂熱乎,怎麼就犯法了?”
鮮麗完全想不到,更想不通這個從小就認識的姐妹騙自己。
“店裡那些人,是她請的群眾演員,我們都問了,完全一問三不知。”警察道。
“那對了阿,他們是群眾演員,就說明和我沒關係阿。我就是想自己做點生意!”鮮麗道。
“就是因為是群眾演員才有問題。你是不是和她是同夥,演了這場戲?”警察道。
“怎麼可能阿?我結婚的時候,她當過我的伴郎,這才聯絡沒多久。
這些年,她幹過什麼,在做什麼,我就只知道她有一個很有錢的老公。可是上次我來,我也沒見著那老公阿。你們送她老公出事了,你問她老公阿。”鮮麗道。
“你說沒參與洗錢,那這流水賬怎麼解釋?”警察道。
“她U盾沒給我,說過幾天給我。她要先盤點賬面上的賬。”
“警察大哥,我怎麼知道阿,我怎麼知道!”
她怎麼說,也說不清。
沒有第三方證據證明她和這案子無關。
鮮麗涉嫌洗錢,就這樣被滯留北京了。
天亮和王博隨後去了北京。
因為譚芸逃往緬甸,這案子就拖著。
鮮麗也就被關在看守所裡。
諾大的北京,他們不認識人,也託不了關係。
阿泰的前妻倒是有人脈在北京,不過已經離婚了,阿花嫂已經去了國外。
這燒香找廟,菩薩不在中國阿。
就算燒香燒到她那,她也不一定幫忙阿。
託人、送錢,那是完全無門。
那怎麼辦?
天亮和王博也束手無策。
現在只有譚芸歸案,才是唯一的解救之法。
北京警方也派出了警察去緬甸抓人,但是這大海撈針,怎麼撈。
在境外,警察的執法有些是受限制的。
難道鮮麗就這樣蹲在看守所裡,遙遙無期地等著?
還是許嘉億想到了法子。
早聽聞李林樹在緬北發展得不錯,或許能託到他的關係。
當年,他或多或少是幫他和他爸背了鍋。
案子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