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當年就該滅了它(第2/3 頁)
飛騰,而官商乘機勾結,百姓苦不堪言】
聽到這裡,一眾皇帝們眉頭微皺,看了奕詝一眼。
【兩年的時間裡,太平軍先後攻取了漢陽、嶽州、漢口、南京等南方重鎮,威脅清朝中部腹地】
【公元1853年,太平軍定都金陵】
【年初,奕詝命令大江南北各省在籍官紳舉辦團練,組織地主武裝。曾國藩所辦湘軍,就是其中之一】
【公元1854年,英、美、法三國向清廷提出修約等要求,遭到奕詝拒絕】
【公元1856年,太平天國內部的“天京事變”使清廷獲得了喘息的機會,最終被鎮壓】
【同年,英、法兩國再次對清廷宣戰,英國藉口“亞羅號事件”,攻佔廣州,但被擊退】
【1858年三月,英法聯軍以及英、法、美、俄四國公使抵達天津大沽口外,要求所謂“修約”】
【奕詝諭令直隸總督譚廷襄“以夷制夷”,對俄示好,對美設法羈縻,對法進行勸誘,對英國則嚴詞質問】
【譚廷襄奉旨行事,但是沒有成功】
【隨後,英法艦隊攻陷大沽炮臺,進逼天津】
【無奈之下,奕詝派桂良、花沙納前往天津議和】
【條約樣本奏上後,奕詝看過十分憤怒,但是形勢比人強,奕詝只能批准】
【最終,與英簽訂《中英天津條約》:英派公使駐北平,並在通商各口設領事館。增開牛莊、登州、臺灣、潮州、瓊州、漢口、九江、鎮江、南京為通商口岸。耶穌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傳教。英人可往內地遊歷、通商,並可在各通商口岸租地蓋房、設立教堂、醫院、倉庫等。英商船可在長江通商各口往來。中、英兩國派員在上海舉行會議,修改關稅稅則。華夏給英國賠款銀400萬兩。確定領事裁判權和片面的最惠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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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美簽訂《中美天津條約》:清政府若准許其他國家公使駐北平,美即同時享受同等權利。若美官方船隻到達中國近海,華夏應協助採買食物、汲取淡水、修理船隻等。若美船隻遭到毀壞或劫掠,華夏應准許美方追捕盜賊。若美方人員受到侵害,華夏地方官須立即派兵鎮壓並嚴拿治罪,以保護美方人員。允許美在廣州、潮州、廈門、福州、臺灣、寧波、上海以及其後新開各口通商。美方人員可在通商口岸租賃民居或租地建樓以及設立醫院、教堂及墓地等。美方人員可以僱傭華夏買辦、廝役、工匠、水手、引水,可以聘用華夏人人教授語言及幫辦文墨。對於天主教,地方官當保護安分傳教、習教者,他人毋得騷擾。此後清朝政府對於他國及其商民有何惠政、恩典及利益,美方將一體均沾】
楊廣:我可去你b的吧!
【與法簽訂《中法天津條約》:法可以派公使駐北平。法可以在各通商口岸駐領事官。除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外,增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登州、江寧為通商口岸。法兵船可以在華夏各通商口岸停泊。法人可以在各通商口岸居住、貿易、工作、自由僱傭華夏人,也可以在各通商口岸租賃房屋或行棧存貨,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建造教堂、醫院、學校、墓地等設施,華夏地方官員應加以保護,若有華夏人觸犯、毀壞法教堂或墓地,華夏地方官須照例嚴拘重懲。法人可以前往內地遊歷。天主教教士可以入內地自由傳教,對傳教、習教者,地方官務必加以保護。若法人與華夏人爭訟無法調停,應由中、法官員會同辦理。若法人與華夏人爭鬥,犯法者為法國人則由法國領事官審明,依法國法律治罪;犯法者為華夏人則由華夏官員審明,依華夏法律治罪。至於法人與第三國人的爭執事件,華夏官員無權過問。法享有最惠國待遇。凡華夏與他國議定的各項關稅條例,法皆可享有同等特權。將“馬神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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