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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沒個正形。溫琰向來中意乾淨清雋的男子,甚至文弱些都好,她喜歡做強勢的那個,而對朗華這種文盲暴徒提不起半點興趣。
如今他有了資本,總愛學人上人的做派,抽雪茄,玩手杖,收集古董,一切能象徵社會地位的東西他都很感興趣。可這些在溫琰眼中只覺得無趣可笑。
披上再華麗的皮,溫琰都當他是打鑼巷投機倒把的小混混而已。
夜深人靜,忽然一陣疾風驟雨,雷聲轟鳴。
窗子沒有關攏,雨水灑進來,濕漉漉的,像朗華的眼睛。
他下床重新點了盤蚊香,關上玻璃窗,再把風扇稍微調小些。
經過大半夜的混亂,溫琰厭煩透頂,剛才破口大罵他是瘋狗、神經病,喊得聲嘶力竭,腦袋也嗡嗡作響,此刻已昏昏欲睡。
朗華不知哪根筋不對,突然變得溫情脈脈,甚至毫無防備地向她展露出脆弱。
「有樣東西送給你。」
他把一隻蒜頭鐲戴上她的手腕。
「好老的物件了,雖然是銀的,也不值幾個錢,我一直收著,想找機會送給你。」他說:「記不記得,這隻鐲子還是你替我要回來的,當時我就想啊,這個姑娘吃什麼長大的,熊心豹子膽嗎?怎麼會有人對我那麼好?當時你在發光,知道嗎,我一下被震住了,整顆心都為你暈眩,就從那個時候開始,到現在,沒有變過……」
朗華許久不曾真情實意敞開心扉,他想這世上只剩溫琰值得他這麼做了,除她以外再無旁人,再無至親,這是他僅存的一點真心。
「那年冬天我們跑成渝公路,還記得嗎?」朗華陷在美好回憶裡,從前種種,雖苦卻甜,他很想得到共鳴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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