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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
比剛剛發言的時候還要緊張。
女人的第六感告訴她,立恆接下來要宣佈的事情,絕對會出乎所有人的預料。
“再說這個訊息之前,我想請問一下那位拿著所為‘曖昧’照片的記者,這是你拍的,還是有人給你的?”立恆和周晟行,曹行的工作方式不一樣,他問話的時候,唇角勾著笑,會讓人的心情放鬆。
這是外行人對他的印象。
而內行人卻知道,這是他一貫的手段而已。
被突然點到名,那記者感覺背後彷彿有無數雙眼睛在看他,周圍的空氣,一下子稀薄了不少,壓抑的讓他喘不過來氣,迎上立恆那似笑非笑的臉時,喉結上下滑動,“我,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因為這個很重要,我希望你老實告訴我。”立恆明明在笑,可在記者的眼裡,卻讓他毛骨悚然,身上覺得有股陰風在竄。
所有人都在看他。
所有人都沒想到,好好的一場新聞釋出會,到最後竟然會出現律師審記者的畫面!
實在是太詭異了!
而作為主辦方的陸少磊,溫馨,只是安靜的聽著,就連食安局的調查員,許警長都沒有要走的意思,可怕的是陸少磊連出面制止的意思都沒有。
“當,當然是收到的。”他緊張的連說話都不利索了。
“我再問你一次,這真的是你收到的?”立恆吊兒郎當的問他。
記者點點頭。
收到肯定的答覆,立恆的臉突然變了,不再是嬉笑,反而認真嚴肅的樣子嚇了所有人一跳,“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曹立行律師事務所的立恆,受秦小姐委託,全權處理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的後續事宜。既然剛才陸總和秦小姐已然澄清了照片上的事情純屬子虛烏有,那麼你以及貴雜誌社,就侵犯了秦小姐的名譽權,肖像權,以及你剛才沒有證據的推理,向眾人散播這些照片,已經給她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根據我國刑法第246條規定,您以及您所在的雜誌社,已經對秦小姐構成了誹謗罪!”
眾人,“……”
記者,“……”
就,就幾張照片而已,怎,怎麼就構成誹謗罪了?還有什麼名譽權,肖像權的?!!!!!
這顯然超出了他腦容量的範圍。
“我,我沒有!”他緊張失態的從椅子上站起來,就連臉都變的蒼白,說出來的話那麼沒有說服力。
立恆笑,“沒有,那這些照片是哪來的?我可是問過你的,你也說是別人給你的。”
手裡還拿著照片好心好意的在他眼前晃了晃。
刺眼,真刺眼!
明明就是想提高關注度,提高這期雜誌的銷量而已。
可沒想到棋差一招,把自己給賠進去了。
然……
這記者急於想撇清關係,卻沒想到掉進更大的一個坑。
更讓自己,以及雜誌社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第66章 反擊(2)
“不,不是!”記者被立恆逼問的險些喘不上來氣,腦子裡亂的理不清一個頭緒,只能被他牽著鼻子走,“是我們自己拍的!對!就是這樣!”
“哦?”立恆故意拉長聲調,揚了揚手上的照片,再次向他求證,“是你們自己拍的?剛才不是說是別人給的麼?”
記者緊張的嚥了咽喉,“最近雜誌社事情比較多,偶爾一件兩件事記不得,不是很正常麼?”
溫馨的紅唇一勾,媚眸閃著幾分清冷複雜的光。
這些照片,根本就不是這家雜誌社拍的,而她早就在不久前壓下這件事!
換言之,放眼整個江城,是不會有任何一家電視臺,雜誌社以及入口網站能得到這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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