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歸鄉之路(第2/3 頁)
這讓他後面的寫作變得艱難起來。
足足花費了一個多月的功夫,才寫出了不到十萬字,三分之一的劇情都沒有完成。
不要覺得這個速度很慢,要知道用鋼筆在紙上寫字,已經是很快的速度了。
期間他和亨利又見了幾次,探討了一下劇情,隨後兩人便選擇了離開。
只留下肖恩一人,繼續埋頭創作。
這段時間他幾乎過上了與世隔絕的生活,不知不覺,就連橡樹谷中的雪開始融化,他都沒有察覺到。
直到這一天,拉格納找到了他,告訴她艾葛莎準備離開了,肖恩才悚然驚覺時間的流逝。
“肖恩,艾葛莎打算出發去諾瑞姆了,你是準備和她一起走,還是晚點一個人走?”
諾瑞姆?這麼快?
肖恩有些吃驚。他看了一眼窗外,那皚皚白雪如今已經消失了不少,露出了黑黝黝的地面和下面的枯枝敗葉。
竟然已經到春天了啊。
肖恩有些感慨的想到,不知不覺,自己竟然已經在諾德福森過了一整個冬天。
他稍微猶豫了一下,便點了點頭,“讓艾葛莎等我一天,我跟她一起走。”
送走了拉格納,肖恩將這些天寫好的書稿整理了起來,放進一個手提箱裡裝好,這可是他一個多月的心血, 也是他將來收割信仰之力的關鍵道具,重要性非常高。
和舊日之書、靈之水、神秘的蛋、翡翠吊墜、冰魄石一起, 算是他最有價值的一批珍寶了。
接下來是收拾其它財物。
來的時候他孑然一身,只有三千金鎊和一個皮箱,但是此時要走了, 稍微一清點就發現要帶走的東西堪稱驚人。
大量的財寶、金幣、飾品、華麗的鎧甲武器。
路上要吃的食物,補給,一些可能會派上用場的工具,換洗的衣物。
還有很多紀念品,熊皮大衣,手寫的食譜,弒神斧(就是那把砍進了奧姆胸口的斧子),辛多拉的水晶長裙,還有奧姆用來裝神之血的金盃,辛多拉的水晶杯。
最後當然少不了他的各種武器了,炸藥,步槍,手槍……
林林總總一大堆,好在有次元口袋,否則這麼多東西怕是僱一輛馬車也裝不下呢。
把要帶走的東西都裝好了,肖恩看了一眼自己的臥室,一想到就要一去不復返了,多少有些傷感。
他出了房間,最後一次把矮地精們召集了起來。
這些日子,他已經注意到了矮地精們的變化,它們是真的把對他當成了神一樣來信仰,每日都要祈禱禮拜,唸誦禱言,這還多虧了星期三的傳教。
偶爾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隱隱約約的,他似乎真的感覺到了一絲信仰之力,當然也有可能只是錯覺而已,畢竟這些地精實在太少了,一共才七個,信仰再狂熱也不可能有多少信仰之力的。
所以肖恩一直也沒太當回事。
“我一會就打算要離開了,我走了之後,你們就安心留在這裡照看這棟宅邸吧,橡樹谷已經被我買了下來,在這裡應該不會有人來打擾你們,這裡的一切由星期三負責。”
“煤球!”他喊了一聲,煤球立刻從樓下竄了上來。
經過兩個月的生長,煤球看起來更加高大了,充分的顯露出一絲狼犬特有的野性來。
當這頭巨犬衝進客廳的時候,可以看到那些矮地精們集體的後退了幾步,唯有星期三,似乎跟煤球已經混熟了,紋絲不動。
肖恩摸了摸狗頭,“煤球我就留下來了,它可以保護你們免收野獸的襲擊,另外還有我的獵槍,你們也可以學著用用,萬一遇到猛獸可以以防萬一。”
“我還給你們留了一些錢,就在客廳的櫃子裡,你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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